法律与爱情 30
首先介绍我没有结婚,但是有女朋友,在2008年1月,由于考虑在杭州定居,女朋友也希望我在杭州有房子,所以在下城区买了一套期房,到2010年9月前交付,总价67万,首付交了...
首先介绍我没有结婚,但是有女朋友,在2008年1月,由于考虑在杭州定居,女朋友也希望我在杭州有房子,所以在下城区买了一套期房,到2010年9月前交付,总价67万,首付交了22万,目前每月还款3600,2008年7月开始交贷款,经打折2009年开始每月还3000元.共十八年.
首付有5万多是我女朋友出的,应该是是我向她借的,其它都是我父母给我的,贷款也是我一个人还的,当时买房子登记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我女朋友要求加名字,说房子应该有她的份,但是我觉得不合适,我说向她借的钱我会还的,贷款反正是我一个人付的,但是她说不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的原则是结婚后加,但是她的意思是没结婚加才行.结婚后加说是没用的,属于婚前财产.
谁能给我一个能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办法啊 展开
首付有5万多是我女朋友出的,应该是是我向她借的,其它都是我父母给我的,贷款也是我一个人还的,当时买房子登记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我女朋友要求加名字,说房子应该有她的份,但是我觉得不合适,我说向她借的钱我会还的,贷款反正是我一个人付的,但是她说不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的原则是结婚后加,但是她的意思是没结婚加才行.结婚后加说是没用的,属于婚前财产.
谁能给我一个能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办法啊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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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你们感情很好肯定会结婚的(事先声明当然希望楼主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分析需要啊)这种情况的话你的女朋友以后也是要生活在这个房子里的,两个人付房贷总比一个人轻松一些,而且楼主你也说婚后会加上对方的名字的,因为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在夫妻生活满8年后,也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没必要为了这个和女朋友闹不愉快,不过这样的话最好还是和你的女朋友共同还贷。这是我个人建议楼主你自己考虑吧!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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