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和全委会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党委会:即党的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1996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
2、参会对象不同
党委会:是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
全委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参与。
3、成员的选举方式不同
党委会: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成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扩展资料
党委基本职能:
1、不同基层党委在具体基层单位的职能有所不同。
2、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3、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4、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1.定义区别:
党委会:即党的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全委会:1996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
2.召开方式区别:
党委会召开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因此,党委会是常设机构,不是会议名称,党委会召开的会议是党委会会议。
对于全委会,现在旧条例已经废止,“全委会”这一表述也不再使用。
在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用到“全会”一词22次,没有“全委会”这一表述。
3、成员的选举方式的区别:
党委会的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而全委会的成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扩展资料:
党委会制又称“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制度。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全体会议至少每年举行1次,不设常委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2次。
党委会要对决定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指示进行讨论或决定;研究或进行党的思想建设、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干部的配备和任免;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大政方针和工作规划;研究或确定向上级党委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的工作总结;向同级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需要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党委会制
一,性质不同:党委会是党的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而全委会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现已改称为“全会”。
1996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现在旧条例已经废止,“全委会”这一表述也不再使用。在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用到“全会”一词22次,没有“全委会”这一表述。
二,参会对象不同:党委会是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而全委会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领导参与。
三,成员的选举方式不同:党委会的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全委会的成员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区的领导核心,由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召开时间不同:党委会召开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而全委会每届任期五年。
扩展资料
党委: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如常说“各级党委”。党委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领导核心位置。
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党的委员会有一二十个人,像军队的一个班,书记好比是“班长”。要把这个班带好,的确不容易。目前各中央局、分局都领导很大的地区,担负很繁重的任务。领导工作不仅要决定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是要发生问题。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全委会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党委会指“党的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党的委员会是各级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行使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常委会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如果情况有变化,党委全会的决议需要修改时,应召开党委全会讨论,在紧急情况下,可由常委会作出新的决定,但必须通知党委全体委员,并且向下一次党委全会报告,接受审查。
全委会就是全体委员会,常委会就是常务委员会。
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常委会应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能越权讨论决定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全委会就是全体委员会,常委会就是常务委员会,
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常委会应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能越权讨论决定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
条例共7章33条,自2015年12月25日起施行。1996年4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党委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坚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和支持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相结合,确保在本地区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要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中央党校等单位,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方式,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地方各级党委要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党委会指“党的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党的委员会是各级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行使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常委会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如果情况有变化,党委全会的决议需要修改时,应召开党委全会讨论,在紧急情况下,可由常委会作出新的决定,但必须通知党委全体委员,并且向下一次党委全会报告,接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