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指的是任何在我国道路行驶的车辆都是靠整个道路的右侧向前通行的,即只要在道路行驶的车辆,都位于整体道路的右侧,有行驶车道的,按照行驶车道规定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
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