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题目(一) 紧急!谢谢!2月21日18:00前急需
请写明过程(列式)非常感谢最好2月21日18:00前回答之后回答依旧感谢!1.某乡镇酒厂(一般纳税人)既生产粮食白酒又生产药酒。当月销售白酒400箱,每箱24斤,计700...
请写明过程(列式)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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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乡镇酒厂(一般纳税人)既生产粮食白酒又生产药酒。当月销售白酒400箱,每箱24斤,计700元,销售药酒250箱,每箱350元。该企业对白酒、药酒分别核算销售额,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交纳的流转税是什么,分别是多少?(白酒消费税率20%,药酒消费税率10%,假设当月有可抵扣的进项税,30,000元)。
2.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率17%, 200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该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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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乡镇酒厂(一般纳税人)既生产粮食白酒又生产药酒。当月销售白酒400箱,每箱24斤,计700元,销售药酒250箱,每箱350元。该企业对白酒、药酒分别核算销售额,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交纳的流转税是什么,分别是多少?(白酒消费税率20%,药酒消费税率10%,假设当月有可抵扣的进项税,30,000元)。
2.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率17%, 200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货物验收入库;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该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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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当月应纳消费税=700×400×20%+350×250×10%+24×2×400×0.5=7435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700×400+350×250)×17%-30 000=32 475元
分析:粮食白酒按复合税率计征消费税,适用25%的从价定率与0.5元/斤的从量定额;药酒属其他酒类,按1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
2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17%+ 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700×400+350×250)×17%-30 000=32 475元
分析:粮食白酒按复合税率计征消费税,适用25%的从价定率与0.5元/斤的从量定额;药酒属其他酒类,按10%的税率计征消费税。
2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17%+ 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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