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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存的意义,就在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生存的环境和生活的质量更加美好,让每个人能在有限的生命期内美满、愉快和健康地享受生活。
具体地辨析如下:
人的生命活动,离不开客观世界,要受到客观自然条件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而且脱离了外部客观世界,人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但是,人具有自觉的能动性,能够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能够在人生实践中逐步地、不断地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人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也锻炼和提高了自身征服自然的能力,享受到创造的愉悦,丰富和完善了自已的人生,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人类生存的内容十分丰富,领域十分广阔,概括起来就是物质创造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物质创造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人生过程的前提和基础。离开物质创造活动和劳动生产,人类就不能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人类社会就不会存在和发展。精神创造活动是对物质活动的经验加以总结、概括、上升的过程,其结果是社会的精神文明,也是人类的基本活动。物质创造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要弄清人活着是为什么,首先应弄明白人是什么。
人不过是茫茫宇宙中一个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种罢了,是宇宙的物质际会而成的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只不过这种物质构成有了生命,有了较高级的思想,人类和其他物质有一样的特征,产生、灭亡、转化等。他的意义就是体现了宇宙之中物质的转化和存在。他不可能影响宇宙的根本。而且将来他消灭或转化为其他形态后,人类也就消失了。(当然不排除其他星球上出现类似人的动物。)
有了思想的人们面对这茫无边际的宇宙和自己可悲的命运,十分不甘心,极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伟大意义”,以区别于其他的物质其他的生物。但如果你是理智的、讲事实的,就不得不承认:自己会和其他的物质其他的生物有本质的相同点,只不过思维稍微高级一点,但却无法跳出宇宙,这个事实。所以"人为什么活着"这个命题,如果你想针对宇宙、自然,就只能是妄想,如果你把这个命题相对化,不是针对宇宙,而只是针对人类自己的、自我的,这个命题才具有意义。就是说,人活着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长一些,好一些。这才是命题的唯一正确的着落点
再说,一个人的出生并不是你自己的意志,是人类、父母把你生下来的,所以你的临世不可能有你自己的出生目的。你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类、父母“强加”给你的。所以个人的人生观必然和人类、父母的“目的”有共同的切合点,形成个人人生观当中的“大我”(后边将谈及)部分。
因为个人的生物本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他后天个人思想的形成也都有其独特性。这就形成了个人人生观中的“小我”部分。
而且人类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大我)和“我”自己(小我)这样两个端点,所以不同的个人的人生观也就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选择着(这种选择形成个人人生观的独特性):
1、以自己个人为中心,为标准。活着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为了我活着。我的欲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称)
2、以社会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养的,所以我同样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所以我要讲回报讲责任。也要为人群社会及亲友尽责尽力。(暂以“大我”代称)
个人世间处事时,总是在两者之间权衡的(尽管有时是下意识的),只不过个人的世界观不同,认识不同,也就侧重程度不相同。有人侧重于自我,有人侧重于社会。 实际上两种绝对极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甚至于没有。目前流行的答案中有所谓价值说、所谓心理平衡说,也无非是在这两极之中找“平衡”罢了。譬如,“只要自己快乐满足就是了”的说法。似乎以个人为标准,但也有人为别人为社会服务感到了愉悦,所以持这种论点的人也存在那两个极端的差异。
应该明确一点,“小我”者中,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动掠夺、伤害他人的原则来约束自己,这样的“自我者”也是可尊重的,因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组成的一部分,个人生存的好也是整个人类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们不要否认这种“小我”的生存意义。从人类的生存是每个“我”的生存的总和的意义上来说,“我”追求自我价值、自我快乐满足,只要合理合法,就是值得肯定的。
在积极的人生观和消极的人生观中,也有大我与小我之分。例如,目前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之说,是一种积极向上人生精神。但是,他们在“自我价值”的判断上,也同样存在为小我还是为大我的选择。如果是极端小我主义者,这种人有时将十分可怕,他有时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其他人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如果是大我主义者,往往会鞠躬尽瘁、舍己为人,将是难得的好人。
又例如消极的人生观——各种宗教的关于人生的答案。面对人类存在的相对性和“我”死亡的必然性,心理羸弱的人会非常恐惧,于是,各种宗教应运而生,以来世、天堂、极乐世界等虚幻的东西来麻醉这些恐惧的心理。说到底,这只是一种麻醉,可做一种“心理疗法”,心理脆弱的人不妨一试。但是你如果当真,“一醉不醒”,那将浑浑噩噩了却自己一生。辜负自己作为“人”在宇宙中走一遭的唯一机遇啊!他们虽然辜负了自己的“机遇”,但毕竟完成了人类一分子的生存过程,只要他真的“无欲无求”,也倒无可厚非。
作为社会,作为“别人”,当然喜欢大我之人了。当大我之人多了,这个社会就温暖了。但是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局限性决定了,小我是不会不存在的!特别是当社会处在极不公平的时候,心里的不平衡和自卫的需要,还会使小我主义非常凸现。但是我又相信,随着人类理智的发展进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终究会占上风。
总而言之,人活着的目的,只能相对而言,那就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对的长一些,生活得好一些。一个人应该有这种理智的观念。至于是大我还是小我,是积极还是消极,各人各有侧重。各自的爱好、特长、感情、倾向、环境的不同会让各人生观多姿多彩。
有些人生存的意义在于定义世界和破坏世界,扰乱自然及其规律运行的规则以满足私欲,而违背自然及其规律所主张定义的美满、愉快在自然规律的反作用下使更多人离享受生活越来越远……
本来自然界(事物)是主体,人只是自然界事物的其中之一。之后以人的角度来说人对自然界事物的认识通过人的感官得出,这时人就变成主体且围绕自然法则运转。
站在人的角度,认识自然是为利用自然为人类牟利益(人有利益要求是人作为自然万物中的动物的自然本能,没必要回避),由于人的智慧可以通过文字积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越来越高,之后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也随之越来越强……
在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越来越深的时候,自然界其它物种(包括生物与非生物)对人类的影响力越来越小,即自然对人类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或者说自然对人类的调节方法会越来越从人类已经认识到的(自然法则)向人类尚未认识到(自然法则)的发展。(说“改造自然”或许好像有些不妥——改造后的自然还是自然,但人类在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自然法则对人类行为活动的局限内容越来越少确实不争的事实,那么返回来说站在人的角度上“通过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在改变自然法则对人类的局限以为(weiˋ)人类更多的利用自然牟利”私以为未尝不可……)因此需要人类来自我调节一部分。认识自然后,改造自然以为(weiˋ)获得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适应自然则是通过保护利益环境以为(weiˋ)保利益长久化的自我约束,既然认识了就需要适应与改造相辅相成来配合完成人的长期、短期利益目的……
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可以分为两类——符合自然法则的和不符合自然法则的,从自然法则而言两者其实不易说清,不符合自然法则被自然法则所调节还是符合自然法则。但转换至从人的角度“谋利益以自然法则为先不人为违背它”与“某利益以利益为先(不管了解不了解自然法则)不能顺应自然法则”则有了区别,换言之是“由自然来调节”还是“由人类的自我调节”的区别……
人类在更多的利用自然牟利同时并不见得是更好的利用自然牟利。自然对人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后需要人类以符合自然法则为原则自行调节,以避免积累隐患由自然调解时(人类)付出更大的成本……
具体地辨析如下:
人的生命活动,离不开客观世界,要受到客观自然条件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而且脱离了外部客观世界,人就不能生存和发展。但是,人具有自觉的能动性,能够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能够在人生实践中逐步地、不断地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创造出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人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也锻炼和提高了自身征服自然的能力,享受到创造的愉悦,丰富和完善了自已的人生,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人类生存的内容十分丰富,领域十分广阔,概括起来就是物质创造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物质创造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人生过程的前提和基础。离开物质创造活动和劳动生产,人类就不能从动物界中分离出来,人类社会就不会存在和发展。精神创造活动是对物质活动的经验加以总结、概括、上升的过程,其结果是社会的精神文明,也是人类的基本活动。物质创造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要弄清人活着是为什么,首先应弄明白人是什么。
人不过是茫茫宇宙中一个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种罢了,是宇宙的物质际会而成的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只不过这种物质构成有了生命,有了较高级的思想,人类和其他物质有一样的特征,产生、灭亡、转化等。他的意义就是体现了宇宙之中物质的转化和存在。他不可能影响宇宙的根本。而且将来他消灭或转化为其他形态后,人类也就消失了。(当然不排除其他星球上出现类似人的动物。)
有了思想的人们面对这茫无边际的宇宙和自己可悲的命运,十分不甘心,极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伟大意义”,以区别于其他的物质其他的生物。但如果你是理智的、讲事实的,就不得不承认:自己会和其他的物质其他的生物有本质的相同点,只不过思维稍微高级一点,但却无法跳出宇宙,这个事实。所以"人为什么活着"这个命题,如果你想针对宇宙、自然,就只能是妄想,如果你把这个命题相对化,不是针对宇宙,而只是针对人类自己的、自我的,这个命题才具有意义。就是说,人活着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长一些,好一些。这才是命题的唯一正确的着落点
再说,一个人的出生并不是你自己的意志,是人类、父母把你生下来的,所以你的临世不可能有你自己的出生目的。你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类、父母“强加”给你的。所以个人的人生观必然和人类、父母的“目的”有共同的切合点,形成个人人生观当中的“大我”(后边将谈及)部分。
因为个人的生物本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他后天个人思想的形成也都有其独特性。这就形成了个人人生观中的“小我”部分。
而且人类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大我)和“我”自己(小我)这样两个端点,所以不同的个人的人生观也就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选择着(这种选择形成个人人生观的独特性):
1、以自己个人为中心,为标准。活着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为了我活着。我的欲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称)
2、以社会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养的,所以我同样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所以我要讲回报讲责任。也要为人群社会及亲友尽责尽力。(暂以“大我”代称)
个人世间处事时,总是在两者之间权衡的(尽管有时是下意识的),只不过个人的世界观不同,认识不同,也就侧重程度不相同。有人侧重于自我,有人侧重于社会。 实际上两种绝对极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甚至于没有。目前流行的答案中有所谓价值说、所谓心理平衡说,也无非是在这两极之中找“平衡”罢了。譬如,“只要自己快乐满足就是了”的说法。似乎以个人为标准,但也有人为别人为社会服务感到了愉悦,所以持这种论点的人也存在那两个极端的差异。
应该明确一点,“小我”者中,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动掠夺、伤害他人的原则来约束自己,这样的“自我者”也是可尊重的,因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组成的一部分,个人生存的好也是整个人类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们不要否认这种“小我”的生存意义。从人类的生存是每个“我”的生存的总和的意义上来说,“我”追求自我价值、自我快乐满足,只要合理合法,就是值得肯定的。
在积极的人生观和消极的人生观中,也有大我与小我之分。例如,目前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之说,是一种积极向上人生精神。但是,他们在“自我价值”的判断上,也同样存在为小我还是为大我的选择。如果是极端小我主义者,这种人有时将十分可怕,他有时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其他人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如果是大我主义者,往往会鞠躬尽瘁、舍己为人,将是难得的好人。
又例如消极的人生观——各种宗教的关于人生的答案。面对人类存在的相对性和“我”死亡的必然性,心理羸弱的人会非常恐惧,于是,各种宗教应运而生,以来世、天堂、极乐世界等虚幻的东西来麻醉这些恐惧的心理。说到底,这只是一种麻醉,可做一种“心理疗法”,心理脆弱的人不妨一试。但是你如果当真,“一醉不醒”,那将浑浑噩噩了却自己一生。辜负自己作为“人”在宇宙中走一遭的唯一机遇啊!他们虽然辜负了自己的“机遇”,但毕竟完成了人类一分子的生存过程,只要他真的“无欲无求”,也倒无可厚非。
作为社会,作为“别人”,当然喜欢大我之人了。当大我之人多了,这个社会就温暖了。但是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局限性决定了,小我是不会不存在的!特别是当社会处在极不公平的时候,心里的不平衡和自卫的需要,还会使小我主义非常凸现。但是我又相信,随着人类理智的发展进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终究会占上风。
总而言之,人活着的目的,只能相对而言,那就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对的长一些,生活得好一些。一个人应该有这种理智的观念。至于是大我还是小我,是积极还是消极,各人各有侧重。各自的爱好、特长、感情、倾向、环境的不同会让各人生观多姿多彩。
有些人生存的意义在于定义世界和破坏世界,扰乱自然及其规律运行的规则以满足私欲,而违背自然及其规律所主张定义的美满、愉快在自然规律的反作用下使更多人离享受生活越来越远……
本来自然界(事物)是主体,人只是自然界事物的其中之一。之后以人的角度来说人对自然界事物的认识通过人的感官得出,这时人就变成主体且围绕自然法则运转。
站在人的角度,认识自然是为利用自然为人类牟利益(人有利益要求是人作为自然万物中的动物的自然本能,没必要回避),由于人的智慧可以通过文字积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越来越高,之后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也随之越来越强……
在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越来越深的时候,自然界其它物种(包括生物与非生物)对人类的影响力越来越小,即自然对人类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或者说自然对人类的调节方法会越来越从人类已经认识到的(自然法则)向人类尚未认识到(自然法则)的发展。(说“改造自然”或许好像有些不妥——改造后的自然还是自然,但人类在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自然法则对人类行为活动的局限内容越来越少确实不争的事实,那么返回来说站在人的角度上“通过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在改变自然法则对人类的局限以为(weiˋ)人类更多的利用自然牟利”私以为未尝不可……)因此需要人类来自我调节一部分。认识自然后,改造自然以为(weiˋ)获得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适应自然则是通过保护利益环境以为(weiˋ)保利益长久化的自我约束,既然认识了就需要适应与改造相辅相成来配合完成人的长期、短期利益目的……
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可以分为两类——符合自然法则的和不符合自然法则的,从自然法则而言两者其实不易说清,不符合自然法则被自然法则所调节还是符合自然法则。但转换至从人的角度“谋利益以自然法则为先不人为违背它”与“某利益以利益为先(不管了解不了解自然法则)不能顺应自然法则”则有了区别,换言之是“由自然来调节”还是“由人类的自我调节”的区别……
人类在更多的利用自然牟利同时并不见得是更好的利用自然牟利。自然对人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后需要人类以符合自然法则为原则自行调节,以避免积累隐患由自然调解时(人类)付出更大的成本……
参考资料: 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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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的本身就是意义
发展的本身就更有意义
在探索宇宙奥秘的过程中,人类的每一个进步,都让我们惊喜、快乐并越感到生的伟大和有价值。
发展的本身就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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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延续存在,寻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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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意义 到最后不过是尘归尘 土归土 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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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去看斯诺的《西行漫记》,毕淑敏的《人生真实》,季羡林的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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