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死亡,同桌喝酒人是否应承担赔偿?
米某有年迈的父母、无经济来源的妻子和12岁的女儿,事后,米某的妻子也曾找过当时给米某打电话邀其一起喝酒的朋友,希望他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方称“如果米某离开饭店直接发生事故,我承担一定责任,但他离开饭店先后去父母家和姐姐家,之后在回家路上才发生事故,我不承担责任”。
请问律师,那天晚上邀其喝酒及一同喝酒的朋友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米某的妻儿能否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请有关法律专业人员回答~谢谢 展开
酒后驾车死亡,同桌喝酒人应承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同桌饮酒后,共同饮酒人员应尽相互照顾的义务。未劝阻饮酒人的酒后驾驶行为,致使饮酒人驾车身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作为同桌聚餐的人,同桌人有责任督促共同饮酒人安全回家。
酒驾危害特征:
1、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2、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扩展资料:
酒后驾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
酒后驾车死亡,同桌喝酒人应承担赔偿。酒后驾车人对自身意外身亡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同桌未尽劝阻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同桌饮酒后,共同饮酒人员应尽相互照顾的义务。未劝阻饮酒人的酒后驾驶行为,致使饮酒人驾车身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作为聚餐的发起人,责任督促共同饮酒人安全回家。因此,相对其他共同饮酒人,聚餐的发起人过错更大,应承担更多责任。
扩展资料:
朋友之间饮酒,应有相互劝阻对方过量喝酒的义务,在有人喝醉的情况下,其他共同饮酒人有保障酒友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共同饮酒人违反上述合理注意义务,酒友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失,就应该按照过错程度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泰州一男子酒后驾车肇事 同桌饮酒7人被判赔
在此类案件中,受害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明知醉酒驾驶的危险性而没有有效控制事件的发生,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其应对自身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同饮者是否承担责任则要视其是否尽到注意义务而定,若同饮者
对受害人未尽到注意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808
因为喝酒的人自己是成年人,应当知道酒后驾车的后果。一起喝酒的人,没有权利去制止他酒后驾车。当然也不对他酒后驾车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这一点没有什么疑问。
一起喝酒大概也都是朋友吧,最多是人家愿意的话,道义上帮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