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社会中最新表述:残疾是涵盖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在内的概括性术语,是一个复合词。智力低下也算残疾。下面介绍一下残疾:
1、伤残人士
它是指心理、生理及解剖或功能上的缺陷和异常,为外伤所致,具有不同伤残等级,其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例如脑血管意外的偏瘫,或由于疾病或外伤的大腿截肢。可以说是从生物学观点所领会的残疾。
2、残疾人
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3、智力残疾
它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
三级智力残疾(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轻度) 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残疾
2014-01-10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②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③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④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级
a. 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b.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 (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c.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级 a.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b.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c.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 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b.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c. 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级 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c.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d.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e.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3)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4) 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2014-01-10
(1)肢体残疾:例如各种瘫痪(偏瘫、截瘫、四肢瘫等)、肢体畸形、肢体缺失,以及较严重的关节炎等。
(2)视力残疾:例如盲、视力低下。
(3)听力残疾:例如聋、重听。
(4)言语残疾:例如哑、失语等。
(5)智力残疾:例如弱智、痴呆。
(6)精神残疾:例如精神病。
(7)其他残疾:例如心肺残疾(较严重的心脏病、肺气肿等)。
(8)多重残疾:指兼有几种不同的残疾。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残疾还可以分为重度残疾和轻度残疾,以及临时残疾和终身残疾等。各国因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关于残疾标准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我国的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1986年10月批准的“残疾标准”,是目前我国评定残疾人的基本依据。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伤残军人标准、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的标准、工伤致残标准等,也在一定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