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验光前为何要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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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带孩子到医院眼科做检查,被发现视力不好后,医生建议散瞳验光,即应用睫状肌麻痹药物使眼球内的睫状肌麻痹、瞳孔散大,在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
为什么要散瞳呢? 因为儿童及青少年眼的调节力很强,如患有近视的儿童看东西时,总喜欢把所看的东西放近一点,近视度数越大,放得越近。东西离眼睛越近,眼的调节越要加强,这时睫状肌高度持续收缩,过度使用调节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导致近视加深,在这个度数中实际包含着假性近视的成分。所以,青少年近视眼,有过度用眼导致的假性近视,即使真正的轴性近视眼,也掺进了假性近视的成分,因此在有调节的情况下验光,结果很不准确,往往导致验光度数比实际该戴的镜片度数高,这就会对儿童眼睛造成损害。
散瞳验光由于消除了调节的干扰,避免了儿童睫状肌调节过强或松懈调节痉挛,避免了调节痉挛而产生的假性近视或散光,使验光度数更为准确。对假性近视也起到了治疗作用。尤其是远视眼患儿,由于眼球轴较短,为了看清近处物体需用调节力,即使看远也需用眼的调节力,为了看清外界任何距离的物体,需要收缩睫状肌以增强屈光力。如果不用药物麻痹睫状肌,因调节作用会掩盖一部分远视度数,使之难以被检查出来。年龄越小,调节力越强,被掩盖的度数就越高。如不通过散瞳麻痹睫状肌,就无法将实际存在的度数全部检查出来。对视力不良、有远视散光需戴眼镜的患儿,主要目的是矫正视力,防治屈光不正性弱视,以及矫正眼位(远视大多为内斜视),防治斜视性弱视。这些均需查清全部确切的度数,所以儿童验光必须待瞳孔散大后进行。散瞳后不但方便医生进行视网膜检影的操作(验光),而且便于进行眼底检查,查明眼睛注视性质,有助于排除其他眼底疾病。
一般来说,12岁以下儿童用1%阿托品眼水或眼膏,12岁以上者可用2%后阿托品或双星明眼药水进行散瞳,尽管散瞳可引起畏光视近物不清的暂时的不适,但对孩子眼睛无害, 其畏光视近物不清的症状将随药物作用时间延长而消失, 阿托品眼水或眼膏散瞳者约需20天恢复,2%后阿托品或双星明眼药水约需1-2天恢复瞳孔后而复验。(陶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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