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珍藏的记忆(600字)

600字就够拉别太多啊我要抄死啊!!!... 600字就够拉别太多啊 我要抄死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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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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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份情感
怡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 一个多才多艺而又孤傲漂亮的女孩,是众多优秀男孩追求的圣殿公主。
  其实真正认识怡是在大学的第二年里,她的家就在我们校驻地这个城市中,那时,因处在秋冬之交,怡时常穿着一条红色的牛仔裤 ,外罩一件宽松的浅紫色毛衣,束着一团秀美的黑发,孤傲地流淌于校园的桑梓丛中,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不吸引着众多异****恋的眼神。在我们这所商业学校里,男女生的比例几乎相当,尤其我们班,在54名学友中,性别之比各占一半,实在是难得的巧合,在那个适合播种爱的季节里,在朦朦胧胧的爱恋氛围中,男女生之间也就不乏有众多的追求对象。仿佛中,我们班已有几对见成气候,时常出双入对于校园的林荫小道上,爱意写满在他(她)们的脸上,仿佛幸福即是如此模样,其余的同学也正忙碌着寻找自己心仪的人。而我和怡却是个例外,虽然怡不泛追求的人,但往往因遇其冷艳而转投他人,怡也就依然独自一人穿梭于校园间,时常可以看见她那孤傲漂亮的身影,我形我素于校园的大学生活中。也就是在此时,这个孤傲冷艳的女孩同样掘住了我的心。
  那是1993年的下半年,由于新学年伊始,在一次同学自主调置座位的情况下,我有幸和怡成为了同桌,从此开始有了共同相处的日子,且由于对文学的共同爱好我和怡都同时进入了校文学社,作为采编的她和作为文字编辑的我从而也就有了工作上的交往。因为我们既是同班同学,又是同桌上的关系,我们交往的时间也就自然多了起来,一些已有女友的朋友时常当着我们的面开玩笑说:你们相处得那么融洽,总该像大家一样有那么一点意思了吧?闹得我脸一阵通红,我偷偷看了一下怡,她羞涩地低着头,脸上泛着红晕,美得像天边的红霞,接着我们都相互沉默着,独自干着自己份内的事情,但我的心里还透着一种喜悦和甜蜜,那一刻我是真的希望她能成为我的红颜知己。
  1994年的春天阳光格外明媚,我的心也在这个季节里得到了放飞,我们班组织了一次春游,我和怡都报名参加了这次莹华山之行。莹华山得天独厚,山中有山,景色怡人,“一山有四季”是这座高大秀美的山的真实写照,在上山途中,我与几个要好的朋友结伴同行,在我们相互的扶持下,一座又一座山被我们踩在了脚下,而怡也不示弱,绐终保持在离我们50米的距离,紧紧跟随着我们,当我们在长达4个小时的连续攀登到达山顶时,“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气油然而生,但摆在我们面前的始终是云雾笼罩的山巅,只有几个简易的棚屋。时值傍晚将近,一部份人决定留下来在棚屋中过夜,因为她们再没有精力来完成这段下山的脚程。因为山上气候太差,加之没有带足食物,于是我决定立即下山,朋友都劝我不要再下山,因为山高路陡又太滑,实在是危险,然而我决定的事不容更改,我坚持即使是我一个人也要下山,看到这种情形,怡也要陪我下山,虽然我从内心里希望她跟我在一起,可我不愿她跟随我冒这个险,但怡坚持一定要陪我下山,她说: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就能相互扶持,也就更多一份安全。在她的坚持下又有几个同学因不适应山顶的气候愿陪我们一起下山。下山的前期很顺利,但渐渐地山路越来越陡,天空也暗了下来,并夹杂着细雨不断地向我们袭来,路面也变得越来越滑,一不小心随时都有掉进深谷的危险,我们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很艰难,都得十份的小心。我走在下山人群的最前面,怡紧跟在我的身后,在危险的时候我们总是手拉着手,用力拉紧着对方,惟恐手一松而将对方失去。我在山区出身的身份,对在上山下山这种事来说起到了大大的作用,较之这些城市的朋友来讲要轻松许多,于是每下一个陡坡,我都率先滑下山坡,然后转身用身体作为屏障,护卫着怡及这些要好的同伴,以防止她们摔倒而掉入山谷中去,每到这时怡眼里都用一种关爱的眼神看着我,一种男子汉的豪气自心底流遍全身,我感到从未这样伟大过。就这样在大家的相扶相持下,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山中一个简陋的旅馆,此时,离山脚还有一半的路程,于是我们决定就地休息,待明日天亮后继续下山。
  半夜的莹华山只闻山风呼啸,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声息,黑暗、阴冷、潮湿又令人恐惧。为了壮胆,我们挤在了一间屋子里,在一张宽大的木床上几个下山的朋友挤在一起。怡穿得较为单薄,冷得卷缩成一团,我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给怡披上,怡坚持不让,因为这样我又得忍受寒冷的侵袭,于是我们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背靠背躺在一起,相互取暖御寒。虽然我们从未相隔得如此的近,甚至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心跳,但心里却没有一丝的杂念,只觉得一阵暖流从怡的身上传过来,心里释然得多,竟然沉沉睡去……
  第二天,当我们从沉睡中醒来,晨光已透过晨雾照射到我们昨夜停留的这个旅馆旁,远处的山一片葱笼翠绿,山雾环绕着山腰,我深深地呼吸了一下这清新的空气,感觉实在的好,趁着这美好的晨景,大家决定合影留恋,以纪念这个难忘之旅,(然而在后来才知道就是这一次我与怡唯一的合影却因朋友的粗心导致整个胶卷曝光而成为遗憾)。不久在山顶留宿的同学与我们汇合在一起,我们结伴而下,顺利地结束了这次难忘之旅。莹华山之行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美,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那么令人怯意,仿佛春天百花盛开般烂漫,而我的心随着这美好的季节也正渐渐向怡靠近。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逝去,我对怡的痴恋却因我的懦弱而无法坦率地向怡表白,在我和怡独处的时候,我总是慌乱无助,我担心我的表白被怡拒绝,有人说爱是一种甜蜜的折磨,而我却被自己人的懦弱折磨得痛苦之极,没有一丝的甜蜜感觉。就这样我们在毫无任何情节变化的情况下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由于怡出色的工作能力和独特的个人魅力,出于工作上的原因,一个高年级的男生和怡有了较频繁的交往,时常在夜自习到我和怡的座位旁或校图书馆里陪怡聊天和谈论文学社的工作,看着他们密切的交往和频繁的接触,我的心时常泛着隐隐的痛,我觉得我应该把我对她的感受告诉她,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爱,然而我狂妄自大的心(实际上还是一种自卑的心里状态)迫使我将这种爱压抑于胸,我的妒忌心让我开始用行动表示我对于她与那个男生的交往的反感,在利用一次周末班级 PARTY的机会中将她的书桌搬离至我很远的一个同学的座位旁。然而,舞会后她又默默地将书桌搬回到我的身旁。每至如此,我的内心都升起一阵不安和快意,从我内心来讲,我是不愿意她离开我,我也希望她回到我的身旁。就这样数次之后,高傲的我不再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抵制,只要当那个男孩在她身旁时我就远离她的视线,但我的心依然在她的身上,我时常关注着她们的进展,我是多么不希望她们朝恋爱的方向发展不去,那样的话,我的心将会失落到、痛到极至。
  就在我整天心神不定的时候,在一次同学生日的集会上,一个叫娟的女孩与我相识了,娟是我们的低年级校友,身材娇小,皮肤白嫩,清新亮丽而又活泼可爱,与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次相识,娟对我产生了一定的好感,经常借到朋友处玩来到我的身边,亦或是来借一本书看看、请教某一些其实并不太复杂的问题等等。因为存在于对怡的失落,我便与她交往起来,她倒使我暂时忘记了怡给我带来的痛,以至于我周围的朋友都怀疑我是不是在和她谈恋爱,我却不以为然,一笑置之。这时,怡也有意无意在躲避我,只要娟一到我的身旁,她就像我对她一样,把座位让出来,远远地避开我,其实我一直都把与娟的交往看得很平淡,直到有一天,她在归还我的一本书中夹着一页便签上写道:“借问君心何处在?君心可否似我心!”我才恍然知道这个女孩正如我对怡一样处在痴恋的情感之中,可相比之下,她比我要勇敢许多,因为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勇气向怡表示过对她的爱,甚至连含蓄的方式也没有过。然而我对于娟始终没有两性之间的那种爱恋,只属于一种超乎平常朋友的特殊友情,我的心依然属于怡,我不希望怡认为我在恋爱。在意识到这点以后,我与娟进行了一席长谈,我给她讲关于我对怡的感情,讲我对怡的真实感受,从而结束了娟对我的过份迷恋,我们之间建立了纯真的友情。以后娟时常关心我,鼓励我去选择去追求我的爱,然而自始至终我都未能直接向怡表达过我的爱,对于她的痴爱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的懦弱也就没有了结果。  转眼到了1995年6月,毕业的日子如飞而至,来得那么的快,那么的迅速,这是一段充满悲凉的也充满希望的日子,许多成为恋人建立真挚感情的同学,在面对现实面前不得不经受离别相思之痛,仿佛李清照笔下凄凄惨惨凄凄的一副悲凉景象,难免让人联想到中国古代牛郎织女的精典故事,在毕业的留言薄上,怡最后一个找到我,注视良久并嘱托我一定要在上面说出最真的话,附上最真的祝福,于是我提起笔来,在上面写下了深藏在我内心深处而时时令难以说出的一句话:“亲爱的怡:你知道吗?你在我心中一直是最美,你每一个微笑都让我陶醉,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一直默默地爱着你,‘爱你就是要让你一生幸福快乐’是我最真的祝福,The heart that once truly loves never forgets(永远记得真爱过的你) 。”
  两年后,我离开学校分配到老家的座小城,认识了现在的妻,似曾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她温文而雅,又贤慧善良,是她让我走出自卑的阴影,做自己敢做敢爱的事,与她的相爱是上天给予我最大的恩慧。其间曾数次收到怡寄来的信,信中怡不无遗憾地说道:不该走的走了,该走的却留下了。而如今我已有我爱的和爱我的妻,我知道对怡的爱正如一首歌词中写道:悬崖上的爱,谁会再去采,还是愿意接受最痛的意外,最爱的女孩。后来我又见了一次怡,得知她与那个男生的交往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再继续下去,她还告诉我,如果当初我勇敢一些,她会成为我的恋人。然而我的心已冰凉如水,曾经有人说过: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和幸福,只要你所爱的人快乐了幸福了,能否得到她的人也就无所谓。
  为此,我把那份纯真的情感隐埋在心里的最深处,让岁月的流痕慢慢地净化它。
匿名用户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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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值得回忆的事

  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子变成如今一个大姐姐,在我成长经历中,有一件值得回忆的事情永远地激励着我。  
  那是一个冬天,晚上,妈妈突然发高烧,爸爸又偏在这个时候出差了。我在家忙得团团转。干完家务后,我搀扶着妈妈,好不容易来到医院。医生叮嘱说:“你妈妈发高烧,要记住,不但要给她吃药,还得煮些萝卜汤给她喝。”我点点头,便扶妈妈回到家。第二天,我提着篮子买萝卜去。到了市场,我四处寻找卖萝卜的人。找了半天,都没找着,大概是我来晚了吧。这时,人群中有人喊:“卖萝卜哟,又大又新鲜。”我跑过去,只见一位八、九岁的小姑娘正在卖萝卜。她长着一双大眼睛,炯 炯有神,一个凸鼻子,下有一个樱桃小嘴。身子又瘦又小,脸上带着一丝苍白。我问她道:“多少钱一斤?”  
  “6角。”小姑娘回答道。“我全买完,多少钱?”我说着便把萝卜放在篮里。小姑娘正在忙着数数。嘴里嘀咕着“6角一斤,一共有5斤,6+6=12,12+6……我忍不住提醒道:“是3元。”她忙说:“是,是3元。”说着红了脸。我又问道:“你几岁了?在哪儿读书?“我八岁了,读了两年书,就出来卖菜了。”

我 “哦”了一声,正准备给钱时,“咦,钱包呢?没带来,还是掉了?”我小声说着。我不好意思地把萝卜倒回去,说:“对不起,我忘了带钱。”小姑娘笑了笑,没说什么。这时,一位中年叔叔走过来,说:“好新鲜的萝卜呀。”“对,今早刚拔的。”小姑娘说道。“我全买了。”叔叔说着掏出一张“人头像”。
“我妈妈正病得厉害要喝萝卜汤呀。”我小声说道。唉,谁叫我没带钱呢?我心想道。我说的话被小姑娘听见了,她把刚准备接钱的手缩了回去,说:“叔叔,对不起,我要卖给那位姐姐。”说着指了指我。那位叔叔变脸了,不高兴地说:“我先买的,凭什么要我让她。”  
  “她妈妈生病,要喝萝卜汤,你就让一让吧。”叔叔听了才悟过来,赞道:“这姑娘真是好人。”我拿了萝卜,放在一边,说:“谢谢你。我现在就马上回家拿钱。”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感谢。

随便写,
现在我总懒得写作文了!

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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