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社保由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应该由公司承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内的女职工还和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2、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4、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扩展资料:
1、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
一、国家强制规定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是:
1、 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等五险。
二、一金是:公积金。
如果发现其中一项未按规定购买,建议及时向社保局去投诉。
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