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含义是什么??
志愿者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详细释义】:志向和愿望;期望,愿意。
【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发展】: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型。西方志愿者起源的重要概念建基于罗马时代的博爱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观念,透过义务工作表现出人性的爱及弘扬宗教的善性。志愿者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弥补政府对社会支援的不足,结合政府、商界及民间的力量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务。
【志愿者特征】: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志愿精神: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英语
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是指不受私人得益的驱使、不受法律强制,是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才能及精神,而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志愿者”)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我们可以发现志愿者就是一个服务性的东西,通俗的说就是只讲付出的一个义务服务者,但我们的志愿服务和这个意义上的有些不同,我们的面相当小,就是协助网站的正常运营,但是在服务的过程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以下四点:
团队意识
作为志愿者,最重要的就是团队意识,在这里我们就更需要弄明白自己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严格要求自己,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反映的是整个团队,而不是个人。
敢于奉献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服务于公益活动。
友爱互助
这里所说的友爱互助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互帮互助。
共同进步
一般意义上讲,志愿者就是服务,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当然付出是必然的,但是从服务过程中,我们也是可以找机会进步的,要善于发现进步的机会,因为在这里我们有可能接触到不同领域的一些事情,这个就是锻炼我们的机会,说实话志愿服务并非一种奉献,而是自身的一种锻炼。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参与义务工作是体现人人平等、互助互爱、互相学习的精神表达你的爱心、关怀、分享因你的努力而带给他人的快乐,以积极的行动尽新时代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
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
: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我们营造的是一个义工的大家庭,只要拥你有一颗爱心并想让他人与你分享就可以成为我们家庭成员的一员,因为家庭是不会计较任何人对家人的付出和索取,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家人的关怀,并能从中得到你意想不到的精神收获。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享受乘坐公交车,地铁免费,免费进公园及旅游景点。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助人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其发展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导致各国政府支出崩塌,发展义务工作以解决社会上不胜负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