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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看张羽翔--《书法形式书法艺术,用艺术的是话就是说它是文化方面的要求,审美方面的要求,和实用没有关系。如我们写一个三,为了实用,为了看弯嫌得懂,所有印刷的三字都只有一个方向的,都是水平线。在传统的书法教科书中,横的方向实际上已经归并好了,只有三种,也就是平横、仰横、俯横。我觉得这一种在作为书法艺术就马上区别于实用了。写一个横从实用的角度,有一样就够了,它不需要那么多的变化。但在书法艺术上,如写三字(张老师写了一个上仰,中平,下俯的三字),它有仰,有平,迹闹指有俯姿配,与实用性相比,它就丰富多了。在视觉上,不仅有了直曲的变化,还有仰俯的变化;在技术上的话,难度大了,丰富性也增强了。意思是说,写实用的三字它的方向只要三直过去就行了,用的是同一招,写书法的三字,运用平、仰、俯三个概念,实际上就用了三招,用了三种完全不同的三个笔势动作。线方向实际上要解决的就是笔势。它主要就是毛笔运动的方向、轨迹,往哪里去,这种势是直的还是曲的,曲的是带仰的性质还是带俯的性质。它就是笔势的关系。我觉得学书法,笔势是非常重要的。这就好比我们做人,干什么事情首先是方向要明确。方向不明确,那目的地你就走不到了。所以说,方向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我们临字帖,如果你对线的方向判断不准确,你就写不出线的那些变化。就像我们写三字,你要写出三个横并不难,关健是你有没有写出原作的表现性,也就是这种平、仰、俯。就是基于审美表现性而创立了这些平、仰、俯的概念。竖跟横一样,也有三种:直、向、背。传统中把后两种叫相向和相背。相向就是脸对脸,脚对脚;相背就是背靠背。稍微解释一下,相向和相背是相对于方块字中间的位置而言。构成的基本要素》
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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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可以说是“一种”或者说是“另一类”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可以商榷。但是,这些表述和研究,只能说明中国书法具有一些视觉艺术等等的属性,而不能包括中国书法固有的特别珍贵的特性,不应该是中国书法的“定位”或者“归属”。何况这些概念一般都有一些特殊的界定和来历。也是我们不能不注意理解的。 重要的问题在于,研究中国书法不能从什么现存的概念出发,包括不能从什么艺术分类的“定位”,或者“归属”出发。为了研究需要租败,仅仅是为了研究需要,可以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或者说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艺术分类。这些分类往往带有偏颇,局限,或弊没颤者说仅仅为了便于从某一个角度、某一个层面研究的需要而提出的。不应该是一种什么定位或者归属。更不能用所谓分类来替代具体的艺术。研究中国书法只能从中国书法的实际出发。 艺术产生不是从艺术分类开始的。艺术分类总是后人干的事情。如果艺术分类是为了对艺术进行什么定位,如果艺术分类是为了限制或者抹杀一门艺术的特征,特别是独有的特征,那么,这种研究是应该抛弃的。比如有的认为中国书法是视觉艺术,就轻视、蔑视汉文字音、义与书法的关系,甚至认为音这一部分与书法毫无相涉。研究中国书法不仅应该研究书法作为艺术的普遍属性,更重要应该研究中国书法的特殊性,研究中国书法不仅仅应该研究中国书法具有的一些所谓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等等的特征,尤其要注意发掘、深入研察镇究中国书法具有的而其他艺术不具有的特征。 中国书法与所谓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等的关系,不是什么“种和属”的关系。中国书法具有所谓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等的许多特点,但是中国书法不是一种所谓纯粹的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等。中国书法的一些优秀的珍贵的独有的特征,是所谓视觉艺术、造型艺术、抽象艺术、表现艺术等无法包括的。中国书法是有界定的传统的民族艺术。中国书法是汉文字的再创作。中国书法之形是另一类完美的形、音、义的统一体。没有可识别性、没有可读性(这个形带“音”)、没有可议性(这个形积“义”)的形式不是中国书法的艺术形式。中国书法研究不可根据一些现成的艺术分类来定位,或者确定归属。不可作茧自缚、画地为牢。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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