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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根据商务印书馆第七版《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肢体、器官或其功能方面的缺陷。
《唐律疏议·斗讼》:“假有旧瞎一目为残疾,更瞎一目成笃疾”。
《宋刑统·户婚律》曰:“一目盲,两耳聋,手无二指,足无三指,手足无大拇指,秃疮无发,久漏下重大瘿癌如此之类,皆为残疾。”明清律将唐宋的残疾与废疾合称残废。
残疾在确定伤害的后果以定罪量刑时为一重要标准,同时又是减免刑罚、赋税、徭役的依据之一。
《唐律疏议·斗讼》:“诸斗殴折跌人支体及瞎其一目者,徒三年”。
《唐律疏议·斗讼》:“假有旧瞎一目为残疾,更瞎一目成笃疾”。
《宋刑统·户婚律》曰:“一目盲,两耳聋,手无二指,足无三指,手足无大拇指,秃疮无发,久漏下重大瘿癌如此之类,皆为残疾。”明清律将唐宋的残疾与废疾合称残废。
残疾在确定伤害的后果以定罪量刑时为一重要标准,同时又是减免刑罚、赋税、徭役的依据之一。
《唐律疏议·斗讼》:“诸斗殴折跌人支体及瞎其一目者,徒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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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是一种专门编写的指导性文件,用于完成某一项或同一类型的工作。它是根据设计图纸、制造厂说明书、相关的验评标准、编写人员现场所积累的施工经验以及成熟实用的施工工艺所编写的。定义和作用作业指导书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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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1、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其中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表1-2)。
1、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2、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3、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级
表1-2听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听力损失程度
聋一级聋≥91dB
二级聋90-71dB
重听一级重听70-56dB
二级重听55-41dB
注:1.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2.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均失轻的一耳为准。3.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
为了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精神发育迟滞协会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
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 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注: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量得到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②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③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④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级 a. 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b.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c.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级 a.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b.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c.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 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b.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c. 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级 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c.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d.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e.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3)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4) 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精神残疾
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残疾包括:
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
③精神分裂症;
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残疾的登记:
一级(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
二级(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级(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级(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
(1) 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
(2) 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个提均被评为"0分"的。
注:由于对《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的使用,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来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或误会,这里不公布《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有哪些职责?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特别照顾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3、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4、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国家日益注重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利益,给予残疾人尽可能多的照顾,防止残疾人遭社会淘汰,避免对残疾人的歧视,并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
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残疾人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国家和社会应当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良好的环境,包括社会物质环境和社会精神环境两个方面:
1、社会物质环境: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2、社会精神环境: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4年5月16日起施行。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要如何做到机会均等
1、立法上要平等
在制定法律法规各项政策时,避免对残疾人行使公民各项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消除歧视,确保其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机会。
2、就业机会平等
大多数残疾人具有劳动能力,加以帮助可按现行的工作标准从事工作,保证其平等的参与就业,可增强其自主能力,而经济独立是获得其他平等机会的基础。
3、平等的享有环境
对一个人日常生活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环境,残疾人应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物质环境。
4、教育和培训机会平等
残疾人有权与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保证他们平等的接受教和培训。
5、平等的履行义务
享有同等的权利,应承担同等的义务,国家社会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承担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
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
2014年,全国已经有18个省和15个省分别建立起了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贫困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2014年有588万各类残疾人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有8533名残疾人走进了普通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又新增加20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同时农村有120万贫困残疾人,农村有将近8万名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特别是明确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特惠保障制度。
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落实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让更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三是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为残疾人融合社会、参与社会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
1、国内
张海迪,金晶,史铁生,桑兰,龚达,马文仲,张飞,郑丰喜(台湾),郑心意, 韩赵华,大伟
2、国外
海伦.凯勒,贝多芬,史蒂芬.霍金,富兰克林D罗斯福。
农村残疾人问题
我国残疾人口总数为8296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全国残疾人口的25%;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可见,农村残疾人是残疾人中的主要群体,也是最困难和最弱势的群体。郑一平对中部某省农村1000个残疾人的抽样调查(2007)发现,农村残疾人生存状况已经到了令人堪忧的地步,住房条件差,生活质量低,康复机构缺乏,教育水平更是低得惊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占93%,其中还包括33%的文盲。很多人从未听说过特殊教育学校,更没听说过残疾人联合会这样的组织。1000人当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只有19人,大多数人未接受过培训。各种培训的缺乏,是农村残疾人提高素质难、就业难的又一重要原因。我们再来看看农村残疾人的职业结构。1000份问卷中有762份选择了答案,其中,"种植业"有342份,占45%;选"家庭养殖业"的有110份,而"打工"、"做生意"的比重较少,盲人按摩业2人,此外,选择其他职业的有126人,占16.5%。其他职业包括算命、守山、守门、捡破烂、当乞丐、修鞋等;可见大部分农村残疾人从事的是传统的低收入职业。相当一部分农村残疾人只能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贫困"与"残疾"的相互交织,"老"的弱势群体问题还没解决,"新"的弱势群体问题又不断显现。 一些因事故、因病、因灾致残的患者,本可以通过正常的治疗和康复训练恢复为正常人,却因得不到及时或无钱救治而变成残疾人,进一步"壮大"了残疾人队伍。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使一些有遗传的精神残疾、视力残疾、麻风畸形残疾、智障人等残疾人,宁可后代残疾,也不能"绝代",因此,残疾人后继有人。
城镇残疾人情况
城镇残疾人口占全国总残疾人口的1/4。他们的生存发展情况如何?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平亚丽是第一个让五星红旗在奥运赛场上升起的中国人,1984年6月在美国举办的第三界世界残疾人奥运会上获得跳运金牌,实现中国残奥会奖牌的"零的突破",比许海峰夺金还早一个月。许海峰很多人都知道,知道平亚丽的人就不多了。对奥运会冠军来说,"只要金牌拿到手,房子、票子、车子全都有。"奖金多达几十万、上百万,豪车、别墅、广告代言,可谓是财源滚滚。而对残奥会冠军来说,这些都是遥不可及的。当年平亚丽拿到手里的奖金只有三百元,是奥运会冠军所获奖金的1/20。后来由于她工作的北京橡胶厂破产,又成为下岗工人。连儿子的学费都没有着落,差点去街头卖唱,甚至考虑过卖掉金牌,后来在别人帮助下,创办自己的盲人按摩店。胡锦涛主席说,要让两个奥运一样精彩,可是两个金牌差异很大。冠军的生活都过得如此艰难,可以想象,其他残疾人的状况会是怎么样。
在我们的城市,天桥下,广场上,火车站附近,几乎到处都可以发现他们的身影,场面让人感慨万分:失去了双腿的老乞丐坐在冰冷的地上弹奏着二胡,双脚畸形的年轻人用粉笔在地上写着什么,还有的断臂的歌手在用他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在唱着悲惨的曲调,也有的人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那里,面前放着一个装着零散的硬币的饭碗,茫然的眼神充满了期待,当然也有人拦住你的去路,手持一个塑封过的卡片,上面写着自己的来历和故事。有人说,这里面可能有假冒残疾人来行骗的,也可能是被不法分子利用,不管实情如何,都说明政府在管理上需要做的太多太多。
我国残疾人教育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是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改革。残疾人在发展权上享有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尽管残疾人教育取得了很大进步,问题仍然是严峻的。残疾人的职业教育,特别是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发展得十分缓慢,远远不能达到社会的需求,以致许多残疾人即进不了普通学校学习,也找不到合适的残疾人职业学校学习,其结果就是无学可上。在入学机会上,残疾人被普通学校拒收的现象屡有发生;在教育条件上,残疾人求学的客观环境还有很多障碍,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也有待提高;比如有聋哑人反映:某些聋人学校的老师竟然连手语都不会,无法同他们交流,这其中还牵涉到用人上的问题。在教育结果上,残疾人毕业后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残疾人就业一方面面临着用人单位的歧视,另一方面也存在学非所用,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当然具体情况还很复杂。
肢体残疾人一般仅有肢体上的残疾或缺陷而心理上并无明显的特点和缺陷。他们在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认知过程方面与常人并无明显的区别,只是在个性特征方面存在着不同于正常人的突出特点。肢体上的残疾,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在这样的困难面前,有些残疾人对外界刺激敏感,加上经常遭受挫折、取笑和不合宜的怜悯,容易产生自卑感,感到处处不如别人,因而会严重地压抑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对此,应当在教育的基础上加以克服。对于多数肢体残疾人来说,残疾并没有把他们吓倒,而是给了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残疾进行不屈斗争的条件,因而肢体残疾人常常表现出较为顽强的意志力,在意志品质方面得到更为充分的发展。他们勇于克服困难,往往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表现出惊人的毅力。由于许多肢残人有着坚强的意志,所以,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他们不仅能跟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和工作,甚至还可能为社会做出比正常人更大的贡献。
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矛盾
独立意识是指个体希望摆脱监督和管教的一种自我意识倾向。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肢体残疾人也希望以一个"成人"的角色进入社会,要求取得与成年人同等的权利,要求社会承认他们的社会资格。他们喜欢独立地观察事物、认识事物、判断事物,独立地思考和行动。他们渴望独立地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包括体育运动),喜欢同龄人聚在一起探讨问题,交流思想,更新认识,探索人生的奥秘;喜欢自己动手解决问题,不喜欢别人过多地指责、干扰和控制他们的言行。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如行动困难带来的学习、就业问题,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不能独立等问题,使他们需要依赖别人的帮助才能解决某些力不从心的实际问题,但又不愿意让人们看到他们的依赖性。这就体现出独立性与依赖性之间的矛盾。先天性或儿童早期致残者独立意识的强弱,与养育者的态度密切相关。人若有了依赖之心,无论多么简单的事儿,都会觉得是一种负担,永远得不到成功和奋斗和乐趣。事实上,只要条件允许,肢体残疾人可以从事任何想从事的工作和活动。在雅典残奥会上为该夺得4块金牌的传奇射击选手乔纳斯雅各布森来是瑞典射击协会会员,平时和健全选手一起训练,而且还总是打得比别人都好。所以有人说:"也许,如果将残疾人打入另类,才真会有问题。他们和我们健全人真的没有很大不同。他们其实并不想让别人管得太多,他们能照顾自己。"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1、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其中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表1-2)。
1、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2、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3、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级
表1-2听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听力损失程度
聋一级聋≥91dB
二级聋90-71dB
重听一级重听70-56dB
二级重听55-41dB
注:1.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2.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均失轻的一耳为准。3.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等于或小于40分贝的,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明显衰退。
为了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精神发育迟滞协会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 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全部需要他人照料,引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仅在下肢、手及颌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 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即使经过训练,生活能力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差。
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 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与使用技能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作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但是阅读和计算能力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只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 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使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殊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
注: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量得到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的病损和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
①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②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③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④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级 a. 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b.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c.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级 a.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b.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c.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级 a.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b.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c. 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级 a.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b.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c.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d.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e.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外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3)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4) 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
精神残疾
精神残疾是指患者患精神病的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残疾包括:
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
③精神分裂症;
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残疾的登记:
一级(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3个或3个以上问题被评为"2分"的。
二级(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级(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级(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有2个或2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精神残疾范围:
(1) 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
(2) 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10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个提均被评为"0分"的。
注:由于对《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的使用,需要专业的精神病医生来操作,为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或误会,这里不公布《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
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
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4、兴办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的设施及器材的生产;
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条件,等等。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有哪些职责?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特别照顾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3、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4、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国家日益注重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利益,给予残疾人尽可能多的照顾,防止残疾人遭社会淘汰,避免对残疾人的歧视,并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
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残疾人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国家和社会应当逐步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良好的环境,包括社会物质环境和社会精神环境两个方面:
1、社会物质环境: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2、社会精神环境: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4年5月16日起施行。
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要如何做到机会均等
1、立法上要平等
在制定法律法规各项政策时,避免对残疾人行使公民各项权利和自由产生不利影响,消除歧视,确保其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机会。
2、就业机会平等
大多数残疾人具有劳动能力,加以帮助可按现行的工作标准从事工作,保证其平等的参与就业,可增强其自主能力,而经济独立是获得其他平等机会的基础。
3、平等的享有环境
对一个人日常生活影响的最主要因素是环境,残疾人应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物质环境。
4、教育和培训机会平等
残疾人有权与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保证他们平等的接受教和培训。
5、平等的履行义务
享有同等的权利,应承担同等的义务,国家社会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承担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
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
2014年,全国已经有18个省和15个省分别建立起了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贫困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2014年有588万各类残疾人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有8533名残疾人走进了普通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又新增加20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同时农村有120万贫困残疾人,农村有将近8万名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就业增收,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托底保障机制。特别是明确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特惠保障制度。
二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加快农村残疾人脱贫步伐,落实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让更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能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三是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为残疾人融合社会、参与社会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注入持久动力。
1、国内
张海迪,金晶,史铁生,桑兰,龚达,马文仲,张飞,郑丰喜(台湾),郑心意, 韩赵华,大伟
2、国外
海伦.凯勒,贝多芬,史蒂芬.霍金,富兰克林D罗斯福。
农村残疾人问题
我国残疾人口总数为8296万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全国残疾人口的25%;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可见,农村残疾人是残疾人中的主要群体,也是最困难和最弱势的群体。郑一平对中部某省农村1000个残疾人的抽样调查(2007)发现,农村残疾人生存状况已经到了令人堪忧的地步,住房条件差,生活质量低,康复机构缺乏,教育水平更是低得惊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占93%,其中还包括33%的文盲。很多人从未听说过特殊教育学校,更没听说过残疾人联合会这样的组织。1000人当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只有19人,大多数人未接受过培训。各种培训的缺乏,是农村残疾人提高素质难、就业难的又一重要原因。我们再来看看农村残疾人的职业结构。1000份问卷中有762份选择了答案,其中,"种植业"有342份,占45%;选"家庭养殖业"的有110份,而"打工"、"做生意"的比重较少,盲人按摩业2人,此外,选择其他职业的有126人,占16.5%。其他职业包括算命、守山、守门、捡破烂、当乞丐、修鞋等;可见大部分农村残疾人从事的是传统的低收入职业。相当一部分农村残疾人只能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贫困"与"残疾"的相互交织,"老"的弱势群体问题还没解决,"新"的弱势群体问题又不断显现。 一些因事故、因病、因灾致残的患者,本可以通过正常的治疗和康复训练恢复为正常人,却因得不到及时或无钱救治而变成残疾人,进一步"壮大"了残疾人队伍。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使一些有遗传的精神残疾、视力残疾、麻风畸形残疾、智障人等残疾人,宁可后代残疾,也不能"绝代",因此,残疾人后继有人。
城镇残疾人情况
城镇残疾人口占全国总残疾人口的1/4。他们的生存发展情况如何?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平亚丽是第一个让五星红旗在奥运赛场上升起的中国人,1984年6月在美国举办的第三界世界残疾人奥运会上获得跳运金牌,实现中国残奥会奖牌的"零的突破",比许海峰夺金还早一个月。许海峰很多人都知道,知道平亚丽的人就不多了。对奥运会冠军来说,"只要金牌拿到手,房子、票子、车子全都有。"奖金多达几十万、上百万,豪车、别墅、广告代言,可谓是财源滚滚。而对残奥会冠军来说,这些都是遥不可及的。当年平亚丽拿到手里的奖金只有三百元,是奥运会冠军所获奖金的1/20。后来由于她工作的北京橡胶厂破产,又成为下岗工人。连儿子的学费都没有着落,差点去街头卖唱,甚至考虑过卖掉金牌,后来在别人帮助下,创办自己的盲人按摩店。胡锦涛主席说,要让两个奥运一样精彩,可是两个金牌差异很大。冠军的生活都过得如此艰难,可以想象,其他残疾人的状况会是怎么样。
在我们的城市,天桥下,广场上,火车站附近,几乎到处都可以发现他们的身影,场面让人感慨万分:失去了双腿的老乞丐坐在冰冷的地上弹奏着二胡,双脚畸形的年轻人用粉笔在地上写着什么,还有的断臂的歌手在用他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在唱着悲惨的曲调,也有的人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那里,面前放着一个装着零散的硬币的饭碗,茫然的眼神充满了期待,当然也有人拦住你的去路,手持一个塑封过的卡片,上面写着自己的来历和故事。有人说,这里面可能有假冒残疾人来行骗的,也可能是被不法分子利用,不管实情如何,都说明政府在管理上需要做的太多太多。
我国残疾人教育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是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改革。残疾人在发展权上享有与普通人相同的权利。尽管残疾人教育取得了很大进步,问题仍然是严峻的。残疾人的职业教育,特别是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发展得十分缓慢,远远不能达到社会的需求,以致许多残疾人即进不了普通学校学习,也找不到合适的残疾人职业学校学习,其结果就是无学可上。在入学机会上,残疾人被普通学校拒收的现象屡有发生;在教育条件上,残疾人求学的客观环境还有很多障碍,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也有待提高;比如有聋哑人反映:某些聋人学校的老师竟然连手语都不会,无法同他们交流,这其中还牵涉到用人上的问题。在教育结果上,残疾人毕业后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残疾人就业一方面面临着用人单位的歧视,另一方面也存在学非所用,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当然具体情况还很复杂。
肢体残疾人一般仅有肢体上的残疾或缺陷而心理上并无明显的特点和缺陷。他们在感知、注意、记忆、思维等认知过程方面与常人并无明显的区别,只是在个性特征方面存在着不同于正常人的突出特点。肢体上的残疾,给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在这样的困难面前,有些残疾人对外界刺激敏感,加上经常遭受挫折、取笑和不合宜的怜悯,容易产生自卑感,感到处处不如别人,因而会严重地压抑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对此,应当在教育的基础上加以克服。对于多数肢体残疾人来说,残疾并没有把他们吓倒,而是给了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残疾进行不屈斗争的条件,因而肢体残疾人常常表现出较为顽强的意志力,在意志品质方面得到更为充分的发展。他们勇于克服困难,往往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表现出惊人的毅力。由于许多肢残人有着坚强的意志,所以,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他们不仅能跟正常人一样学习、生活和工作,甚至还可能为社会做出比正常人更大的贡献。
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矛盾
独立意识是指个体希望摆脱监督和管教的一种自我意识倾向。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肢体残疾人也希望以一个"成人"的角色进入社会,要求取得与成年人同等的权利,要求社会承认他们的社会资格。他们喜欢独立地观察事物、认识事物、判断事物,独立地思考和行动。他们渴望独立地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包括体育运动),喜欢同龄人聚在一起探讨问题,交流思想,更新认识,探索人生的奥秘;喜欢自己动手解决问题,不喜欢别人过多地指责、干扰和控制他们的言行。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如行动困难带来的学习、就业问题,由此而带来的经济上不能独立等问题,使他们需要依赖别人的帮助才能解决某些力不从心的实际问题,但又不愿意让人们看到他们的依赖性。这就体现出独立性与依赖性之间的矛盾。先天性或儿童早期致残者独立意识的强弱,与养育者的态度密切相关。人若有了依赖之心,无论多么简单的事儿,都会觉得是一种负担,永远得不到成功和奋斗和乐趣。事实上,只要条件允许,肢体残疾人可以从事任何想从事的工作和活动。在雅典残奥会上为该夺得4块金牌的传奇射击选手乔纳斯雅各布森来是瑞典射击协会会员,平时和健全选手一起训练,而且还总是打得比别人都好。所以有人说:"也许,如果将残疾人打入另类,才真会有问题。他们和我们健全人真的没有很大不同。他们其实并不想让别人管得太多,他们能照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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