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的企业核心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公司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司规范发展的基石。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就是“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内控指引》等规定,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以实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目标,最佳发挥公司运作潜能,从而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独立、完整的运作体系
公司不仅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而且具有独立、完整的运作体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程序及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运作顺畅,公司股东、员工和客户的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
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决策层及经营层对证券市场的高风险一直有足够的认识,始终坚持走“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之路,确立了在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将厦门证券打造成海峡西岸“金牌券商”的远景目标。公司领导经常性地对各部门、各营业部进行内部风险教育,将风险控制是企业生命线的观念深植于每个员工心中,贯彻落实到每个岗位。厦门证券领导充分认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根据自身经纪业务券商的实际,梳理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构筑了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