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坚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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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09月至1981年07月,陕西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1年07月至1992年01月,咸阳市公安局刑侦科干事(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政法专业学习);
1992年01月至1995年10月,咸阳市委政法委秘书科副科长;
1995年10月至1997年11月,咸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1997年11月至2001年11月,咸阳市秦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1年11月至2004年07月,咸阳市秦都区委副书记(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科学技术史专业学习);
2004年07月至2010年02月,乾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02月至2011年08月,永寿县委书记;
2011年08月至2013年04月,三原县委书记;
2013年4月至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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