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的考试方式
遴选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全国各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报考中央机关,对他们报考的岗位也没做严格限制,可以跨越自己的工作部门(系统)报考。这样面向五湖四海选拔人才,符合“结构优先、兼顾素质”的要求,但也给选人带来了一定难度。
为提高遴选对象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缩短岗位适应期,遴选过程非常注重岗位的针对性。比如,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即根据报考职位和各职务层级的需求,分别设置笔试科目,命制不同的试卷。处级、副处级和主任科员的考察内容是不一样的,比如,正处级领导职位和副处级领导职位分别考不同类型的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任科员职位考案例分析。面试则实行“一职一卷”,就算是同一层级,不同岗位考的内容也不一样,有的还要做跟岗位要求相关的心理测评。这样,真正做到了“干什么考什么”“用什么测什么”。
这种考试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程度,其甄别人才适任的意义大于甄别人才优劣的目的。事实上,对于那些在基层摸爬滚打了多年的公务员来说,一般的考题很难考出他们的真实水平,也很难选出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报考者,个性化、针对性的考试方式是公开遴选的必然选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难免有一个不断认识、发展、完善过程,但由于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考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精准性,实践表明其效果是非常好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将近97%的考生认为,这种考试能够有效测查他们实际的工作能力,95%以上的用人单位对选出来的人员非常满意。公开遴选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基层优秀人才选拔到了中央机关,达到了遴选机关用人满意和公务员工作满意的良好效果。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占50%。个别岗位如湖北省政策研究室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这样的特殊情况会在公告中明确说明,所以还是要提醒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了解尽可能多的有效信息。
1.笔试
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内容侧重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资格复审
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名单,并在官网公布。这一阶段的资格审查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所有报考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公告要求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确认。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此阶段也会出现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淘汰的情况,主管部门会根据要求进行处理(递补、减招、停招等),因此即便前面环节失利,考生们也应关注相应信息,及时抓住递补机会。
3.专业考试
为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有需要,有些地区的遴选机关(比如山东、哈尔滨等)可能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在统一面试前完成,其分值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算入面试成绩(以哈尔滨市直遴选考试为例,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所以有把握的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便在面试环节拥有更多优势。
4.面试
大多数遴选工作的面试时间、地点会在官网进行公布,考试在查询成绩之后多多关注即可。面试形式采取公共题或其他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如果在面试前或面试后放弃遴选资格,考生们可要看清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否则可能被计入诚信档案,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11-27 · 世纪精图,专注公职类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