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简介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5.0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8,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严打工作);
1985.03——1989.07,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其间:当选区人大代表);
1989.07——1996.09,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法学会秘书长兼《法制瞭望》、《福建法学》主编;
1996.09——2001.07,福建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担任中共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南平市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南平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常务副总指挥兼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8.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05—2007.0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01,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8.01——2011.09,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其间:2011.11,当选为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
2012.01——2012.12,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 ,中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检〔2013〕5号)公布,游劝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2013年08月08日,当选湖南省政法委副书记。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波。
胡波,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湖南华容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6.07-1994.12,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4.12-1996.06,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1996.06-1999.02,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99.02-2000.03,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0.03-2006.04,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期间2001.9-2002.9在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任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6.04-2007.03,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07.03-2012.11,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2.11-2013.03,任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2013.03-至今,任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