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的宋江为什么要杀死她的妻子?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水浒》第三十七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 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写道,黑宋江杀死了想举报自己的二奶阎婆惜,本来应当判死刑,可是在知县和刑警队长朱仝等人的关照下,上下其手,化些银子故意放走了这一杀人犯,最后不巧落到青州都监的手中,刺配江州,押到九江监狱去服刑。按理说九江离宋公明老家千里迢迢,这种异地服刑应该让犯人做不了什么文章,邹显卫之所以在监狱中那样牛,和他在家乡大连服刑不无关系,如果让他去新疆服刑,未必能有“星级生活”。然而大宋官家错了,异地服刑对一般犯人有用,可这宋江是何等人?那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及时雨。 你看他刚到江州,“取三两银子,与了江州府公人”,便换取住单间的待遇。监狱长(两院节级)戴宗因为宋江没有及时送上“常例钱”,要打宋江一百棍,用戴宗的话来说:“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你说不该死,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由此可见监狱警察对犯人生杀予夺的权威。 可当他知道眼前的贼配军是宋江时,这位监狱长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人听了大惊,连忙作揖,说道:原来兄长正是及时雨宋公明。”“兄长,此处不是说话处,未敢下拜。”这戴宗立马和黑社会老大称兄道弟,不过他很有心眼,在众目睽睽之下,只作揖而已,可到了无别人看见的酒楼单间,“起身望着宋江便拜。”监狱长戴宗如此,那么他的死党、杀人外逃混进警察队伍的李逵,自然对宋江这个黑老大更是如众星参北斗一样。 你看这宋江在监狱里过得什么日子。日日有戴宗、李逵陪着喝酒游玩,为了宋江吃上一口鲜鱼汤,本应监管他的警察李逵,不惜在浔阳江头和张顺大打出手。几人喝酒时,还有妙龄女子在旁边唱曲。那时没有女子做管教警察,如果有的话,像沈阳中院女院长爱上刘涌,大连监狱女警爱上邹显卫一样,没准某个女民警也会委身于宋江。 无独有偶,另一位知法犯法,以刑警队长(都头)的身份杀人的武松,——这是宋代的杜书贵,被押送到东平府服刑,监区长施恩日日好酒好菜对他照顾。一则因为武松打虎英雄之名,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要利用武松赶走蒋门神。 那时候政法单位和部队办公司、搞经营也是常事。这施恩原来在孟州东门快活林办了一个大赌场。——警察精英黄、赌产业。亦有传统。可他是一个小警察,比起军分区司令张团练自然是小巫见大巫,张司令利用蒋门神赶走施恩,独自经营这个日进斗金的赌场。施恩便请出了自己手下的犯人武松,打败了蒋门神,重霸快活林。 在吏制腐败、司法黑暗的社会,所谓的执法权到了具体的执法者手里,便是由公权变成私人的资源。套用吴思先生的理论,这种执法权是由个人支配的伤害能力,既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如每个犯人进监狱后,必须给戴宗上供常例钱,否则就会吃皮肉之苦,甚至像只苍蝇一样被打死。同时这种由个人掌握的执法权又能拿来做人情,像戴宗、李逵、施恩等小吏心中,哪有什么制度、规矩、朝廷,他们心中只有银子和所谓的义气。由于这种司法现状,使警察和罪犯的地位有着滑稽的倒置。从制度上说,戴宗他们是管教宋江等人的,自然在宋江面前他们应该威风凛凛。可自古警匪一家,那时节的执法人员,也多栖身于两种体系内。明的说来他们是帮朝廷、帮赵官家当差的。可这份差事仅仅是他们用来谋取利益的工具而已,他们自觉的定位则是江湖中人,因此对一个人地位的判断,大多数如戴宗、李逵、雷横等等依据的不是“白道”上的标准,而是“黑道”上的标准。因此对白道而言,正在服刑的宋江是个杀人犯,要被好好管教才对。可对黑道而言,他是江湖上声名显赫的黑老大,在他面前,无论是刑警队长雷横、朱仝还是监狱警察戴宗、李逵,都是用江湖的规则来尊重他,保护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