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首次办理护照需要带什么材料
需要材料如下: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基本要求: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照
天津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必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监护人陪同 另需
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若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 另需
监护人委托书
陪同人《居民身份证》
(3)国家工作人员或现役军人
需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
需军官证、士兵证或武警警官证等证明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
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
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参考资料
请详见 普通护照签发
护照需要带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