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吗?规定在哪里?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者变相取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5月6日下发的国办发39号《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于2004年10月21日下发的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条:
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判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买卖有以下条件限制:
现在农村所说的宅基地买卖指的是转让,转让是有条件限制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宅基地转让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1、农村宅基地转让方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如果以前是村集体的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把户口前迁走的,是不可以转让给对方的,必须要是现在还居住在本村,并且家里没有宅基地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转让至允许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转让。
2、宅基地转让人必须拥有两处宅基地才能进行转让,现在农村家庭经常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国家有规定一户只能享有一宅,如果你家有多余的宅基地可以进行转让,而且转让出去之后你有住所居住才行,如果达到这一项你可以上报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3、进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时候必须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当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把宅基地转让给村子里的人,而且这一过程村集体有监管的权利。
4、宅基地转让受让发要满足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而且转让之后,受让方必须是用来建住房居住,不能利用宅基地干其它事情。
5、如果宅基地上还建有房,需要进行转让的话是需要连住宅一并进行转让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