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海的省级行政区有哪几个?
我国临海的省级行政区共是14个,分别是: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辽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简称“辽”,辽宁省南临黄海、渤海,东与朝鲜一江之隔,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中国最北端的沿海省份,也是东北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
河北省,简称“冀”,因位于黄河以北而得名。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河北下辖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等11个地级市,省会为石家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从北至南:
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省级行政区又称省,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中国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
中国现行: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