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办理外地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材料与是否第一次申领有关: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1、换领申领居民身份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②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没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
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③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④证件损坏、⑤有效期满需换领新证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扩展资料:
这两类人换身份证需回户籍地: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参考资料:人民网-这两类人不能异地办身份证
申请材料
广东省的居民可按规定办理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
办理条件
非东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2、申请人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收费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2、工本费可通过非税系统代缴或选择到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
3、居民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
扩展资料
挂失申报及解除
2016年7月1日起,国内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都可持居民户口簿就近到各镇街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辖区派出所)办理挂失申报。注: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后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解除挂失,以免影响证件的正常使用。
丢失招领
7月1日起,群众拾获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任何一公安分局户政窗口交给由公安机关登记,方便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当事人前往领取。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可持户口簿就近到任何一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查询是否被他人拾获交给公安机关,如有被他人拾获交给公安机关的,可到登记单位领取。
办理材料:
1、到期、损坏换领的,需要带上原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读证明、《广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丢失补领的,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读证明、《广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注意:以下两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部分地方需要居住证和户口簿,具体看该公安分局的要求,可致电咨询。非东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情形有两种:
1、是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
2、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咨询电话如下:
扩展资料:
办理收费: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2、工本费可通过非税系统代缴或选择到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
3、居民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
审批时限60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非莞籍也可在东莞补办、换领身份证
需要先去公众号:莞家政务,户政预约,然后备好数码回执前去办理,照相馆去弄,叫老板多拍几张,自己选一张最好看的,如果都不好看,就提前叫老板不要做了,有的照相馆技术、设备是不咋样,以免数码回执打印出来之后,觉得相片不好看就麻烦,因为身份证上面使用的照片就是数码回执上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