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性质的小规模纳税人年收入不超500万元?
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发票一年不超过500万,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年内收入超过了500万元,就要依法被强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具体是哪个标准,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判断。 增值税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且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改增类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情况介绍:
一、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一般纳税人强制认定线为:工业类50万,商业类80万,营改增类500万。
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