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之后家人继承遗产时,债务也要同时承担,但只会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负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就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了。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即父亲欠下的债务,子女必须偿还。
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民间流传的“父债子还”带有一定的片面性,是不准确的。“父债”可能由子女偿还,子女也可能不用偿还,关键是看其父亲留下遗产的价值大小和其子女还款意愿。
比如遗产实际价值15万元,债务是30万元,由于遗产不足以清偿欠款,对于不能偿还的欠款,其子女不用偿还,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是可以的。
所谓的父债子有条件的,一般情形是指父亲去世后,生前欠下债务,债权人会找继承人主张,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合法财产,继承人负有用父亲的遗产偿还债务的义务和责任,遗产有余额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但也无承担债务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还可以要求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偿还,但前提条件是,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