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是公务员,想参加下半年厦门国考能辞职重考吗?
2019-09-19 · 学员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
1、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定。
3、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4、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
如果理由不充分,单位不会同意,硬辞职不干的话,轻则按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重则会记入诚信档案,这些都会对你下次的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试用期内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务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所以申请取消录用未获批准前是不能再参加其他考试的,偷偷报考了,但是取消录用审批书是注明时间并存在档案里,政审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既然试用期不能报考,那干脆辞职再考行不行?
除非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实在不愿意在现单位呆了,哪怕以后考不上也要离开的才建议这么做。因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国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绝对要三思而行。
2019-09-18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