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为什么都喜欢赶大集?
喜欢农村赶大集的,通常大多是喜欢那类浓郁的乡土味,贾平凹说:往上拉三代,每个人莫不是农民。住在大城市的摩天大厦,几回梦回故乡,莫不是老宅和年集。熙熙攘攘的人群体,噪杂的吆喝声,乡土味十足的各样产品,要是是不买东西,逛一逛,也是很美好的。
农村大集物件新鲜,价格低,热情,有一种浓浓亲近感。你看那些瓜果蔬菜,都带着早晨的露珠,是农民们一大早刚从田里采摘的,田里到集市,没有包装、称重、运送、压挤、洒水、卸货、批发、再运送、陈列于商场等阶段。
在农村大赶集日,就能寻找那样一种久违的感觉和味儿。这与商场,是完全不同的。有一些商场,也搞些“赶大集”活动,很明显,恰好是想勾起大家久住大城市后对农村大集的憧憬,打的是乡土文化牌和感情牌。农村大集是乡村生活的特点,这些曾在农村赶集中成长的小孩,大多数已成了年轻人。
乡村的集市基本都是室外的大集,也是男女老少转悠,买东西的场地。集在十分繁华,村里人的生活用品基本啥都有卖。假如你有东西还可以拿去集市上卖,挺便捷的。蔬菜水果都特别的新鲜价钱也不会贵。乡村里闲杂人比较多,大多数人基本都是忙完田里的活了,就没事做了。赶集日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即使不买东西也想去凑热闹。普通百姓缺的东西都会等集市有的时候统一买齐。主要也是因为那儿的东西划算,即使品质有的不太好,她们还是会买,只要划算就可以了。
农民消费不高,不值为某一地区常态设定店面。以往乡村“集”的日期,在一县内是互相分开的。商贩(不管回收或是卖东西)在县地区的七八个大城镇巡回做买卖,每日打烊就要赶赴下一个地方。不然长驻一地必会赔本。而一旦收益和当地乡办产生了稳定的现金流量,“集”的大部分作用就被农村的杂货铺和城镇上的各种店面替代了。
农民家中拥有多少的农业产品,商贩不清楚。商贩进了新产品货品,农民不清楚。因此一定要对每个城镇承诺一个日期,把货品运往一起买卖。当下农民有了手机,一个电话,商贩的农用三轮车就到门口。而商贩还可以根据广播、信息等方法推销产品。再加上常见的店面,自然就无需“集”了。毕竟这种按时聚会也很耗费体力的,节省下时间去打工可以赚大量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