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百人聚会要报备警察局嘛,谁知到要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啊?
朋友亲友间聚会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也没有应当备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集会不是按照人数来定性的,是按照你的集会性质来决定的,一切反对国家,国家分裂的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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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由举行聚会的负责人向聚会所在地的公安部分亲自递交书面申请。负责人在递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200人以上的要得到县区级公安局许可,3000人以上要得到地市级公安局许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
第九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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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应当注名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内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依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2、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3、场地出租单位出具的场地出租证明(依据同上);
4、举办大型社会活动的场地平面图(依据同上);
5、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卫责任人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6、公安机关认为其它与举办大型社会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依据同上)。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给予申办人受理回执,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相关治安管理规定的,提出批准同意的审核意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填写审批流程表,将申办材料、审核意见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相关治安管理规定的,提出不同意举办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流程表,转复审人员。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
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主管总队长或大型活动管理处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主管局长或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
1、大型社会活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批准举办的大型社会活动,制作有关文书并通知申办人领取。
对退回的终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对于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