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千分之三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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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如下:1,欠一个月 = 欠费数 + 欠费数 X 0.003。2,欠两个月 =(上月欠费数+欠费数X0.003+本月欠费数)X 0.003。3,欠三个月=(上上月欠费数+上上月欠费数 X 0.003 + 上月欠费数 + 上月欠费数 X 0.003 + 本月欠费数)X 0.003。标准参考滞纳金标准为欠费户用热费的3%,起算时间为每年停暖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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