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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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2、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3、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4、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是随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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