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名词解释是什么?
文学理论是指诠释文学与文学批评的相关理论(或哲学)。各种文学理论派别会以不同的方式诠释理解文学文本,并采用不同的研究方式来看待文学。
文学理论以哲学方法论为总的指毕饥导,从理论的高度和宏观的视野上阐明文学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建立起文学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
文学理论研究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文学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其中包括它与其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以及一切艺术所共有的普遍性,也包括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
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学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和所起的社会作用,其中包括它与其他社会现象共有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所独具的功能和作用;研究文学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研究文学本身的不同形态(抒情的、叙事的、戏剧的)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渗透和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文学种类、体裁;研究文学的创作过程及其规律,其中包括方法、风格和流派腊数明等等。
文学理论不是关于文学的固定不变的法则,而是文学实践经验的概括。它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等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推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的前进。
历史
文学理论的实践在 20 世纪成为一种职业,但它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一个经常被引用的早期例子)、古印度(巴拉塔穆尼的Natya Shastra)、古罗马(Longinus的On the Sublime)。
所述的审美的理论哲学家从古代哲学18 和 19 世纪对当前文学研究有重要影响。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与文学史息息相关。
然而,“文学理论”仅日期大约20世纪50年代时,现代意义上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索绪尔开始强烈影响英语语言文学批评。
的新批评和不同的欧洲影响的形式主义(特别是俄国形式主义)曾形容他们的一些更抽象的努力,“理论”为好。但直到英语学术界开始感受到结构主义的广泛影响,“文学理论”才被认为是一个统一的领域。
在英美学术界,文学理论在 1960 年代后期(其影响开始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和康奈尔大学等大学向外传播)到 1980 年代(由当时几乎到处都以某种形式教授它)。在这段时间里,文学理论被视为学术前沿,大多数大学文学系都试图教授和研究理论并将其纳入课程。
由于其人气翻红及其关键文本的语言困难的,理论也经常被批评为赶时髦或新潮蒙昧主义(和周期的许多学术讽刺小说,如由戴维·洛奇,功能理论显着)。一些理论和反理论的学者将 1980 年代和 1990 年代关于理论学术价值的争论称为“理论战争”。
到 1990 年代初期,尽管文轮告学理论的文本被纳入几乎所有文学的研究,“理论”作为一个感兴趣的主题本身的受欢迎程度正在略有下降(以及纯粹的“理论家”的职位空缺)。到 2010 年,关于在文学研究中使用理论的争论已经平息,文学和文化研究中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现在趋于温和和不那么活跃。
然而,像马克鲍尔莱因这样的一些学者继续争辩说,能力较差的理论家已经放弃了经过验证的认识论方法,导致学习、研究和评估的持续失误。一些学者在他们的工作中确实大量引用了理论,而另一些学者则只是顺便提及或根本不提及;但它是文学研究中公认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