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对方“出轨”起诉离婚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夫妻一方出轨,但是并没有和出轨的对象长期居住在一起,那么就不属于同居行为,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夫妻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时候,法院首先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但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但是有时候很多夫妻往往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导致矛盾重重,甚至有很多夫妻因为冲动选择离婚,所以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非常谨慎。
如果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在家庭生活之中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在面对这些情况才会同意离婚请求,然而有时候夫妻一方出轨确实已经触碰了感情的底线,但是还没有达到起诉离婚的条件。
其实对于出轨能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条件一直有很大的争议。有很多人认为如果一方出轨,那么就证明这段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出轨可以离婚,那么有一方可以明目张胆的出轨,这完全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尊重,但是我觉得如果出轨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的伤害,那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而且还应该让受害者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夫妻之间不管遇到怎样的矛盾都不应该选择离婚,现在有很多人不能把控自己的底线,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结果导致婚姻破裂,对待自己的另一半一定要忠诚,夫妻之间有一点小的摩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一定要做到彼此理解和尊重,不要出现婚内出轨,更不能背叛自己的感情,好好的喜欢一个人,好好的去珍惜一个人,才是我们生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