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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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之缘文化
2022-07-07 · TA获得超过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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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宋史·汪纲传》时,又看到“畀”字,身为广东人,有必要说说。

   《汪纲传》里有几句话是这样的:“越数月,上章致仕,特畀二秩,……”意思是说,过了几个月,汪纲上书请求退休,皇帝特地给他提升两级的待遇退休。其中的“畀”(“必”音)字是“给”的意思。这就是广东粤语的“给”。

  “畀”字出现很早,甲骨文里已经有,诗经常有运用。《尚书·洪范》有言:“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诗经·小雅·巷伯》有言:“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从中可以看出,迁移到岭南的中原汉人在先秦汉语雅语受民族大融和洗礼之前就已经来了。我推测,早在秦朝设立岭南三郡(桂林郡,象郡,南海郡)时中原汉人便已移殖广东。我觉得,在先秦成熟的汉语中,“予”“与”是书面语,“畀”是口语。诗经多数来自民间,口语入诗是普遍现象。

    不知从何时起,广东人用汉字表达粤语时,将“畀”写作“俾”,以讹传讹,已经固化,要拨乱反正几乎不可能。文化讲的是约定俗成,大家习惯就行了。

  那么,“畀”何以为“给”呢?这里面可能又是个公案。

   “畀”字下部是个架子(托盘),没有争议,上部“田”字就有问题了。甲骨文显示不是田,像个头小而圆的梨子,更有可能是切割食物的意思。这样就比较好理解:切割食物放在托盘来分(赏赐),就是“分给”之意。不可能把田放在托盘上分,不合理。到了秦朝,汉字书写统一,由李斯操刀的小篆时代来临,“畀”字的上部变成了“由”字形状。我估摸着李斯观看“畀”字时,对那尖尖的头部甚是不爽,干脆只留一笔,接近方块,这样不但好看,也不再像一幅画。小篆象形意味消弱,使文字更加符号化,减少了书写和认读方面的混淆和困难,确是好事,但同时渐渐远离了源头,使后人妄加揣测,出现许多误导大众的错误解读。到了西汉末年,为了追求汉字的美观和简单,汉字进入隶书时代,进一步破坏了象形结构。隶书在秦朝也有,属于“隶属于篆书”的书写方式,但只有西汉末年才是隶书的统治时代。隶书是秦朝时期一个叫程邈的犯人在狱中创立的,他原先是狱吏,传说是得罪始皇下狱,闲来无事,就拿汉字来开涮。他大笔一挥,把小篆的“畀”上部的“由”形改成“田”字,方方正正,甚是好看。至此,“畀”字的字形盖棺定论了,东汉书法家王次仲草创楷书时沿用“畀”字隶书字形,直到今天。

    《说文解字》云:“畀,相付与之,约在阁上也。从丌,田声。必至切。”这里的“田声”的“田”已沧海桑田了。当然,许慎老先生把“畀”这个会意字看成是形声字,还是让我失望。《说文解字》有瑕疵是难免的,只靠许慎一人之力,在资料匮乏的汉代,难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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