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更名过户需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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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从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从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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