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活着》中,福贵亲人的相继离世是不是对他的惩罚?
二十世纪的四十到八十年代,正是特殊而动荡的年代。福贵作为千千万万贫苦农民的一个缩影,只能在时代洪流的冲刷下随波逐流。战争、贫穷、动乱、饥饿、十年浩劫,在生活被褫夺质量的时候,这些最底层的人民,只能忍耐妥协最本能地活着。不是他们选择这样“活着”,是必须如此。
福贵看起来个人经受的苦难,其实是时代不可抗力的必然性。他无法从时代扒山的桎梏中抽离出来,只能认命地把一切的苦难归结于个人命运的捉弄。福贵的儿子有庆,特别懂事善良。每天都要从学校赶回家里割草喂羊,匆匆扒拉几口饭就急忙往学校赶。来回三小时的路程让他奔走如飞,意外练就了卓越的长跑能力。
在校运会上,有庆像往常一样提着他的鞋子,光着脚把比他高年级的孩子都远远地甩在后边。这个让福贵引以为傲的优点,却让有庆更哪此察快地跑进了死亡。县长老婆产后大出血,需要学生们献血。有庆既荣耀又高兴,他跑得飞快,把所有人都甩在身后,第一个到达了医院。只有有庆的血型配上了,为了救县长的老婆,医院的人把有庆的血都抽干了。有庆嘴唇发白说我头晕,医生说抽血都头晕,这个孩子咕咚倒下了。没有人把他的死放在心上,只说了句乱来又都转头去救县长的老婆了。
是当时李茄整个环境对权力的趋附和盲从,对穷人人命如草芥的漠视,把这个穷苦人家的孩子推向了死亡。而特殊年代导致医生的素质良莠不齐,更是一剂猛烈的助推。福贵能做的,只是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回家,悲痛欲绝地在父母的坟边掘一方薄坟草草埋葬,在心里徒然地感叹着命运的不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