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商铺要注意的7个小问题,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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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租房是用来居住的,租 商铺 是用来经营的。很多的老板都不会把商铺买下来,只是租用。想开店也需要租店铺,那么我们在租店铺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呢?相信很多的朋友们都不清楚吧,下面就和搜狐焦点太原站一起去看看吧!
1、核实出租者的身份
和租房子一样,只有拥有店铺产权的人才有资格将店铺租给你,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在支付 租金 押金前,一定要先搞清楚,现在和你谈合约的人,是否就是这间店铺的真正主人。
一般来说,需要查看对方的 产权证 和身份证。如果出租人是法人的话,则需提供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产权证。如果产权证上权利人在两人以上的,这些人一般在签订合同时需同事到场。
2、有的放矢选店铺
创业者应根据创业项目的特性和所在区域特色来确定商铺落点,如涉足服务领域的一般应选在居民区,涉足餐饮行业应选在人流密集地区,这样才能保证一定的消费客流。
3、由下至上谈租金
许多创业者习惯根据店铺 业主 开出的价格由上至下砍价,结果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做法是,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预先设定租金上下限,然后从心理价位谈起,这样有利于挤出价格“水份”。
4、确定免租 装修 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 承租人 在 交房 后需要对 房屋 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
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的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 税费 、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5、租赁 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托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
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由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6、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依然生效条件满足时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
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赴该商铺所在地 房地产 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
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7、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去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一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 土地 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 住宅 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1、核实出租者的身份
和租房子一样,只有拥有店铺产权的人才有资格将店铺租给你,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在支付 租金 押金前,一定要先搞清楚,现在和你谈合约的人,是否就是这间店铺的真正主人。
一般来说,需要查看对方的 产权证 和身份证。如果出租人是法人的话,则需提供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产权证。如果产权证上权利人在两人以上的,这些人一般在签订合同时需同事到场。
2、有的放矢选店铺
创业者应根据创业项目的特性和所在区域特色来确定商铺落点,如涉足服务领域的一般应选在居民区,涉足餐饮行业应选在人流密集地区,这样才能保证一定的消费客流。
3、由下至上谈租金
许多创业者习惯根据店铺 业主 开出的价格由上至下砍价,结果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做法是,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预先设定租金上下限,然后从心理价位谈起,这样有利于挤出价格“水份”。
4、确定免租 装修 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 承租人 在 交房 后需要对 房屋 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况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
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的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 税费 、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5、租赁 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托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
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由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6、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依然生效条件满足时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
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赴该商铺所在地 房地产 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
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7、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去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一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 土地 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 住宅 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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