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契税补贴政策2022
2022郑州契税补贴政策
目前,郑州已有高新区、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上街区、郑东新区、新郑、中牟、荥阳等多区域推出的契税补贴新政。
图源“郑好办”
高新区
一、适用范围
在高新区五个办事处辖区内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凡在2022年4月20日(含)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不能因要享受补贴而将已经缴纳的契税进行退税处理;
凡在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7月1日(含)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特别提醒:以上日期均以契税完税凭证上所载的入库日期为准。
点击查看详情:/news/91912.shtm
中原区:
三官庙街道办凳衡燃事处辖区内购买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2022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中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金水区:
在金水区辖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管城区:
在管城区辖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惠济区:
在惠济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含二手房),5月1日-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二七区:
在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202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成功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枣虚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并在2022年7月10日至8月31日期间申报商品房契税补贴,经审核无误后,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上街区:
在峡窝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且已备案(以有效的备案合同原件为依据),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二手房、拍卖房、法院执行房、赠与、继承、直系过户、非自然人为主体的购买人除外)。
5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的个人,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在6月16日至6月29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的个人,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拦悔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郑东新区契税补贴政策: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通告: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重复纳税不予补贴。具体如下:
凡在2022年6月13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8月1日(含本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新郑龙湖:
在龙湖镇辖区内购买商业房(门面房和公房,不含个人购买商品房住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2022年6月21日(含当日)前缴纳商业房契税,符合补贴范围的,缴纳契税60平方米以下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60(含)-120平方米,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120(含)平方米以上,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6月21日后,在6月30日(含当日)前缴纳商业房奖税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以上标准减少2%补贴。
中牟:
据了解,本次中牟县契税补贴与往年一样,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增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但本次略有不同的是商品房分为住房及商业,二者补贴比例不同。分别是:
6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的,住房给予15%补贴;商业(即商铺)给予30%补贴。
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缴纳契税的,住房给予10%补贴;商业(即商铺)给予20%补贴。
7月16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