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比1职位的已经报考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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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比1职位的已经报考的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后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法院、检察院用于招录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个别专业要求(或岗位性质)特殊或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
取消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考网站上改报其他职位。
扩展资料:
考试时间
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考比例、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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