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与检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一、目的不同
1、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2、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二、对象不同
1、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2、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性质不同
1、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2、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四、周期不同
1、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2、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校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定
仪器校准是为社会服务的法律性、技术性、仪器性的测量工具。计量器具的制造和维修过程中,需要进行“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运行管理。
1. 检定、校准、校验和标定的适用原则
(1)校验
无需JJG或JJF相关文件的要求,企业可以自行校验计量器具。
(2)标定
标定是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3)检定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当送检检定。一般确定计量器具是否应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仪器、设备;
(二)测量仪器的使用领域是:贸易计算、安全保护、医疗保健和环境监测。
(4)校准
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工作计量器具,但符合JJG或JJF要求的,需要送检校准。有计量标准器具和仪器校准方法的企业,可以进行自校准。
2. 检定、校准、校验和标定的基本含义
(1)校验
校验,是在没有检定或校准程序的情况下,由企业自行编制自校准程序或说明书,对被测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
校验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精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以及测试硬件或软件。
(2)标定
标定是使用标准计量器具,检验所用器具的准确度是否符合标准。
(3)检定
检定是法定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通过实验和提供证明,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超出《检定规程》规定值的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值的误差范围内为合格。
(4)校准
仪器校准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指示值,或物理量具、参考物质所表示的指示值,分别用精度较高的标准设备和被测量设备,对同一被测量对象进行检验。以获得被测设备相对于标准设备的误差,从而获得被测设备的指示数据的校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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