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同点

 我来答
股城网客服
2022-11-15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股城网客服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相同的多方”,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总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扩展资料

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经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中国《公司法》第109条规定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