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面一定要给转让费吗?
一、一般情况要转让费的店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店主目前在盈利不急于转让,就是所谓的旺铺转让;
2、店主给算上原来的装修费用;
3、铺面房租和地域有优势;
4、亏本转让,这种转让费一般会低;
二、首先,门面房出租务必要签订“门面房出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出租合同是日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其次,双方要事先约定好租金,这也是租房中双方最关注的问题,包容马虎。
再次,可以约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建议可以将押金适当定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
如果真的出现了押金不足以冲抵费用的情况,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补足,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门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免租装修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营业。此种情形下,经双方约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一般情况下,只免除租金,水电气等费用还是应当照付。
扩展资料:
如果房屋无装修(或不是租户出钱装修)、无设备(租户原来自购设备)、或无经营项目(指租户不把经营项目留下),一般不产生转让费。但新的租户如果急于寻找店铺,也可能愿意付出高于房租的代价,这部分也是店铺转让费。
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看起来其起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也有房东收取的。
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法律法规方面尚没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确规定能够干预此事,一般理解这是商业活动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只有通过转方和承继方自己讨价还价来定:需不需要转让费、付多少转让费。
正确的做法是,把店面业主请来三方一起协商、谈判。这里面就讲究一些谈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议定后你一定别忘记与对方签定书面转让协议,并另外与业主(还要注意查询、督办一下业主方面该出面办理的店面租赁许可及转让手续)签订新的店面租赁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店铺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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