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礼乐制度和宗法分封制的关系
西周时期礼乐制度用礼乐来划分人的等级,维护了西周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礼严格区分社会中每一个个个体所处的地位,乐是统治者采用音乐去化解阶级矛盾,而宗法、分封制度对个体进行约束,强制性推动了礼制的实现。
1、区分个体贵贱、尊卑、长幼的差异,是维护宗法制度的工具,例如嫡庶之间的区别。
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后,所有子嗣都会分为“嫡”和“庶”两类。嫡子是正妻的儿子,庶是妾所生的儿子。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只有嫡长子才是王位或爵位的合法继承者,即便庶子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
2、乐作为祭祀时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贵族之间也开始盛行音乐。周礼规定了天子之礼、诸侯之礼,两者有所区别。
按礼,乐舞的编排上天子的舞用“八佾”(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诸侯用“六佾”,大夫只能用“四佾”。
3、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
祭祀之举,按礼,只有天子可以祭祀于泰山,其他诸侯公爵是不可以的,如果僭礼,实质上就是夺取政治权力的一种表现。
扩展资料
宗法制的核心作用在政治上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就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礼目的是以周人的标准来规范各族和各代礼乐内容,并通过制度的形式推行到各个不同等级的统治阶级中去;其意义在于扩大周文化的影响,加强周人血亲联系和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其本质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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