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我的会计证进行了税务登记和财务登记,我现离职超过两个月,但新会计一直不去变更,怎么办?
一、到当初办理税务登记与财务登记的机关。书面写个离职声明,找负责你原公司的专管员签字,表示有权机关已知悉。以后哪怕有事,持有这个声明,你就可以免责。
专管员不签的话,可以回原单位找主管或者会计签,盖公章,有同样的作用。
二、在当地官方报纸上登报声明,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已脱离原公司,原公司所有会计事项与自己无关。保留好登报收据及刊登报纸,可以作为离职证据。
三、从原单位取得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可以从法律上证明你已离开了原公司,不再承担其后发生的相关责任。
四、从现任单位取得就职合同、录取通知书等。保留好。如果可能,咨询一下,是否能够公证。公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一、注意签名或盖章。离职之后,除了自己不再签字外,要及时收回所有印鉴。
税务登记与财务登记上登记的会计人名,只能证明是登记用途。真正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是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报销凭证、单据、票证、各种财务相关合同、担保合同等财务文书上的签字或鉴章。
所以,离职之后,要及时收回所有个人图章。
二、不随意在后补文件上签字。
离职之后,对于原公司要求在原就职期间未盖章或签字的文件、合同、报表、凭证、单据,票证等补盖章、补签字时,一定要谨慎。以免离职后误签文件引发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