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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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中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书、审核诏书和执行政令(决策、审核和执行),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个人专断的作用。
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刑部主管全国刑政,工部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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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
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宋朝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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