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四大案件是什么
1.胡惟庸案2.空印案3.郭恒案4.蓝玉案。
胡惟庸案,简称“胡狱”或“胡党之狱”,明初四大案之一。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
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空印案,发生在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大案。
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官员,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
发生在洪武九年,即公元1376年。
(一说洪武十五年(1382)。
《方证传》、《郑士利传》记载为洪武九年,同时废丞相是在洪武十三年,案发在有丞相之日。
亦可证非15年。
)
“郭桓案”是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此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以其涉案金额巨大,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而著称,案发后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对经济领域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
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
此为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
洪武二十六年(1393), 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政治案件。
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当时称之为“蓝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