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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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以下 交通违法行为 是扣3分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机动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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