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以挂失吗
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重要证明,如果不慎遗失身份证就可能会产生不少麻烦,例如无法开具证明、办理各类业务等。为方便及时找到遗失的身份证,可以考虑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以下是关于身份证遗失登报的相关知识。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在登报之前,需要准备好个人有效证件、公 安机 关出具的遗失声明、已经报警或去派出所取过报案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可以证明个人身份和身份证丢失的真实性。
第二步,选择报刊。可选择当地的主要报刊或者一些受众面广的报纸。选择的报纸应该发布量大,受众面广,因此可提高寻找身份证的机会。
第三步,填写登报信息。需要提供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遗失时间、遗失地点等重要信息。登报信息需要简洁清晰,以便引起公众的注意和帮助。
第四步,缴纳登报费用。身份证遗失登报费用一般按照字数来计算。登报费用因不同报纸和版面而异,所以需要查看该报纸的价格标准。在交纳登报费用时,市民应先核实相关费用,避免出现缴纳多余费用的情况。
第五步,等待信息发布。登报信息需要经过报社审核后才能确定发布日期,一般需要等待数天到数周时间。登报后,市民可以通过报纸的联系方式来寻找遗失的身份证。
总体来说,身份证遗失登报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方式,可以迅速通知公众,提高找回身份证的几率。市民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和登报费用,选择合适的报刊和版面来刊登登报信息。如有疑问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或报刊客服中心。
法律主观:
身份证丢了需要挂失,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挂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也就是常住地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挂失。如果申请补办的,可以不挂失。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第12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