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伤情鉴定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
1、关于伤情鉴定时间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被害人的伤情具备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被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但是,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根此,您的眼部伤情应该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只能待伤情稳定后才能提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 2、不太理解您提出的“警方的有关部门的法医还有级别区吗”的含义,请您补充一下问题。 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需要在警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自行鉴定的警方不会认可。 3、警方的调查是否需要根据我的伤情做出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区分处理? 警方需要根据您的伤情做出刑事和治安案件,如果您的伤情构成轻伤,则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轻伤,则按治安案件处理。 但是本案公安机关已经网上追逃嫌疑人,可见您的伤情应该构成轻伤。 4、作为受害者,您现在应该如何办? 您现在必须积极治疗,按警方鉴定机构提出的时间去做伤情鉴定,配合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通缉,破案的可能性很大。待犯罪嫌疑人落网,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