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年了分手要求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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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同居 后有分开因为为办理 结婚登记 , 彩礼 一般需要返还。但如果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以及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不需要返还。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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