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买卖合法吗
法律主观: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票据法》 第三十八条 承兑的定义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间及在提示承兑期间未提示承兑的效力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第四十一条 付款人的承兑期间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