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字体字号要求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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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字体字号要求标准格式如下:
公文标题应当是二号小标宋体,副标题用三号楷体,一般不用加粗。许多人爱用小标宋简体、宋体、仿宋体、华文中宋、黑体,用小二号、一号,这都是不对的。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编排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这里着重强调下仿宋体字尽量用“仿宋_GB2312”(即国标仿宋),不要用”仿宋”。
有多级小标题的法规性公文,第一层次编、章的序号及其标题(如“第一章总则”)用三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印,上下方各空一行;第二层次(如“第一条”)用三号黑体字排印,后空一字接排正文。
公文写作附件的要求
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即一个附件的格式是附件:×××)。如果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写成“附件1:”“附件:1、”“附件一:”等都是不对的;另外附件回行采用自然段格式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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